商品編號:DGCI46-A900BE7M8
長時間攝影.會議記錄專用

CX-450/CX450 AVCHD攝影機-繁體中文平行輸入

$22,900
$24,900
折價券
  • 簡單製作短片並直接分享
  • 適合會議.紀錄等長時間攝影工作
  • 遠距離攝影畫面一樣清晰
  • P幣

    全盈+PAY單筆消費滿1200回饋80P幣(限量)

付款方式
出貨
  • 廠商出貨
    本商品不受24h到貨限制
配送
實際運費計算依結帳頁為準
  • 宅配到府(本島/低溫)
    滿$699免運
  • 宅配到府(本島/常溫)
    滿$490免運
  • 超商取貨(常溫)
    滿$350免運
  • 超商取貨(低溫)
    滿$699免運
  • i郵箱(常溫)
    滿$290免運

商品評價

5.0
共 1 則評價
5.0
100%
4.0
0%
3.0
0%
2.0
0%
1.0
0%
最相關
*嘉*
2024/06/05
商品詳情
  • WIDESONYHDAVCHD SONY 9.2 MEGAMEGAPIXELS

規格說明
鏡頭 ZEISS Vario-Tessar® 錄製視訊格式 AVCHD 格式 2.0 版相容:MPEG4-AVC/H.264、MP4: MPEG-4 AVC/H.264、XAVC S 格式 MPEG4-AVC/H.264 靜態影像大小 (相片模式) 920 萬像素 16:9 (4,032 x 2,272) 麥克風 內建變焦麥克風 錄音格式 Dolby Digital 5.1 聲道 鏡頭蓋 自動 光圈 F1.8 - F4.0 光學變焦 30x 清晰影像變焦 60x 角度調整 開放式角度:最大 90 度、旋轉角度:最大 270 度
標準配備
盒裝標準配件: 充電電池 (NP-FV50/NP-FV50A) 、AC 變壓器 、操作簡易指南 、HDMI (Micro) 線 、USB 連線支援纜線
備註
另贈: 原廠SONY 原廠電源供應線 原廠攝影包 雷克沙128G 633*高速記憶卡 高容量備用原廠散裝電池 FV70X1 專用國際版電池充電器X1 140CM攝影機專用腳架 製造日期2024/03月後
購物須知
寄送時間
預計訂單成立後7個工作天內送達不含週六日及國定假日。如廠商有約定日將於約定日期內送達,約定日期需於訂單成立後14天內。
送貨方式
透過宅配或是郵局送達。
消費者訂購之商品若經配送兩次無法送達,再經本公司以電話與E-mail均無法聯繫逾三天者,本公司將取消該筆訂單,並且全額退款。
送貨範圍
限台灣本島地區。注意!收件地址請勿為郵政信箱。
若有台灣本島以外地區送貨需求,收貨人地址請填台灣本島親友的地址。
售後服務
主機本體店家保固12個月(非人為因素導致毀損或異常)但不包含電池 電池充電器 傳輸線 相機帶 皮套 腳架等贈品與消耗性配件
執照證號&登錄字號
本公司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16606102-00000-0
關於退貨
  • PChome24h購物的消費者,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請留意猶豫期非試用期!!)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原狀(復原至商品到貨時的原始狀態並且保持完整包裝,包括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商品一經拆封/啟用保固,將使商品價值減損,您理解本公司將依法收取回復原狀必要之費用(若無法復原,費用將以商品價值損失計算),請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使用,以免影響您的權利,祝您購物順心。
  • 如果您所購買商品是下列特殊商品,請留意下述退貨注意事項:
    1. 易於腐敗之商品、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客製化商品、報紙、期刊、雜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於收受商品後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2. 影音商品、電腦軟體或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一經拆封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3.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一經您事先同意後始提供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您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4. 組合商品於辦理退貨時,應將組合銷售商品一同退貨,若有遺失、毀損或缺件,PChome將可能要求您依照損毀程度負擔回復原狀必要之費用。
  • 若您需辦理退貨,請利用顧客中心「查訂單」或「退訂/退款查詢」的「退訂/退貨」功能填寫申請,我們將於接獲申請之次日起1個工作天內檢視您的退貨要求,檢視完畢後將以E-mail回覆通知您,並將委託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在5個工作天內透過電話與您連絡前往取回退貨商品。請您保持電話暢通,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退貨商品仍由特約廠商進行驗收),宅配公司取件後會提供簽收單據給您,請注意留存。
  • 退回商品時,請以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原封包裝後交付給前來取件的宅配公司;如果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已經遺失,請您在商品原廠外盒之外,再以其他適當的包裝盒進行包裝,切勿任由宅配單直接粘貼在商品原廠外盒上或書寫文字。
  • 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因契約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您同意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以利本公司為您辦理退款。
  • 本公司收到您所提出的申請後,若經確認無誤,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返還您已支付之對價(含信用卡交易),退款日當天會再發送E-mail通知函給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