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樂券】100元虛擬商品卡_電子憑證
- 全台7-11通用
- ●電子票券即買即用
- ●兌換期限:即日起 ~2099/12/31
- P幣
12月全盈+PAY單筆滿$3000送50P幣限量,送完為止
- 登記送
超速配(7-11 快速到貨)單筆滿$350,訂單登記送統一麵包糖蜜香紅豆麵包兌換券乙張(限量)
- 信用卡、行動支付,與其他多種方式
- PChome 聯名卡最高6%,新戶再享首刷禮1000P
【序號使用期限:無效期】
【使用說明】
1. 虛擬商品卡票券無法存入open 錢包或icash卡內。
2. 若非一次使用完商品卡額度,仍可點開啟票券,直到餘額歸零。
3. 開啟票券再提供給門市店員刷讀條碼即可使用扣抵該次消費金額。
4. 刷讀條碼兌換畫面上方會顯示目前剩餘金額。此卡可分次使用,至餘額歸零為止。
5. 虛擬商品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用戶至統一超商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
6. 虛擬商品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惟無法重複儲值。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7. 7-ELEVEN 虛擬商品卡使用Q&A。
【發行資訊】
1. 發行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2. 聯絡地址:台北市東興路65號2樓
3. 負責人:羅智先 統一編號:22555003
4. 本卡適用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支付可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服務(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恕於統一超商門市無法使用商品卡購買菸品及支付代收售業務、受託代銷商品之服務)。
5. 本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惟無法重複儲值。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6. 統一超商商品卡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886-711。如有使用上之疑義,請參閱https://www.7-11.com.tw/service/card.asp。
7. 本卡卡面記載之金額,已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台北分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
8.本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統一超商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 店家資訊
安源資訊 (統一集團)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81號9樓 - 票券應記載事項
發行單位: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詹宏志
統一編號:70553216
實收資本額:110,000,000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2段2號3樓 電話:02-33223866
信託期間:發售日起一年內
本商品(服務)禮券所收取之金額,已存入發行人於台新國際商業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所稱專用,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逾保障期間者,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
履約保證機制查詢方式:(02)2655-3355(台新國際商業銀行24小時客服專線)
於兌換優惠期間內,除發行人合作之店家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外,未使用之電子票券可辦理退費,惟發行人保留得依退費金額之3 % 收取手續費用之權利。
本券為電子票券,發售編號及出售日將顯示於訂單上
※本電子票券所表彰之商品或服務內容由與發行人合作之店家提供,PChome則為電子票券銷售服務提供者。請電子票券持有人務必於兌換優惠期間內使用,並確實了解本電子票券及商品頁面所載明之使用說明(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時段、事前預約規定、內用或外帶、每人使用限制)
※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專線:2704 - 0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