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樂券】21Plus 招牌香草烤雞雙人分享餐(0641)_電子憑證
- 全台連鎖知名烤雞店
- ●電子票券即買即用
- ●兌換期限請參考"商品詳情"說明
- 信用卡、行動支付,與其他多種方式
- PChome 聯名卡最高6%,新戶再享首刷禮1000P
- 廠商出貨本商品不受24h到貨限制
- 宅配到府(本島/低溫)滿$699免運
- 宅配到府(本島/常溫)滿$490免運
- 超商取貨(常溫)滿$350免運
- 超商取貨(低溫)滿$699免運
- i郵箱(常溫)滿$290免運
【序號使用期限:170天】
【使用說明】
*因特殊檔期來客數眾多,12/24、12/25、12/31恕無法提供本券兌換
本券可於全台指定之21風味館、21PLUS門市使用
全台門市資訊請參考官網資訊
不適用門市資訊請參考:https://gift.ibon.com.tw/pub/article.aspx?SEQ= 520241121003
*統一超商門市內設立之21TOGO及微風台大門市皆不適用
*部分門市非販售全部商品,建議兌換前詳洽櫃台人員或請先確認官網商品販售資訊
1.結帳前請出示本券,請店家選「i禮讚」核銷,不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兌換。
2.本券不得與其他優惠及行銷活動合併使用或兌換現金。
3.本活動不提供外送(包含UberEats、foodpanda、foodomo等各外送平台)及線上點餐系統使用, 請至門市兌換使用。
4.本券可兌換券上所載之指定商品。飲品可更換等價或補差價升級其他飲品,主餐、 配餐類商品恕無法提供等價更換及補差價升級。
5.如門市商品價格調漲,請依門市公告實際定價補價差。
6.餐點數量依門市現場供應為主,如商品當日售完,請至鄰近門市兌換或擇日再進行兌換
7.如部分商品因產品上下架因素無法供應,21Plus、21風味館有權更換等值商品替代。
8.本券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請一次抵用完畢,不可重複使用。
9.圖片僅供參考,實際商品請以現場供應為準。
10.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11.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12.本券有效與否,以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13.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14.若對本券使用上有任何疑問請洽i禮讚24H客服專線:0800-016-138、(02) 2659-9900
【發行商資訊】
發行單位: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二段2號3樓
統一編號:70553216
負 責 人:詹宏志
資 本 額:434,500,000
【履約保證】
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電子憑證與優惠券商品,以商品面額由發行人存入台新銀行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保證期間:發售日起一年- 店家資訊
安源資訊 (統一集團)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81號9樓 - 票券應記載事項
發行單位: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詹宏志
統一編號:70553216
實收資本額:110,000,000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2段2號3樓 電話:02-33223866
信託期間:發售日起一年內
本商品(服務)禮券所收取之金額,已存入發行人於台新國際商業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所稱專用,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
於兌換優惠期間內,除發行人合作之店家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外,未使用之電子票券可辦理退費,惟發行人保留得依退費金額之3 % 收取手續費用之權利。
※部分電子票券所表彰之內容為依據特定單一時間與特定場合所提供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演唱會、 音樂會或展覽),當電子票券持有人因故未能於該特定時間與特定場合兌換該服務,恕無法要求退費或另行補足差額重現該服務。
※本電子票券所表彰之商品或服務內容由與發行人合作之店家提供,PChome則為電子票券銷售服務提供者。請電子票券持有人務必於兌換優惠期間內使用,並確實了解本電子票券及商品頁面所載明之使用說明(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時段、事前預約規定、內用或外帶、每人使用限制)
※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專線:2704 - 0999
本憑證如有包含餐點,其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請依現場公告為準
券種 | 電子票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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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 | 台北, 新北, 桃園, 新竹, 苗栗, 台中, 南投, 雲林, 嘉義, 台南, 高雄, 屏東, 宜蘭, 花蓮, 台東, 澎湖, 金門, 馬祖, 基隆, 彰化 |
適用於 | 平日, 假日, 平假日適用, 假日不加價 |
類型 | 連鎖餐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