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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DBCR07-A900HIQSM

【享樂券】統一超商1000元虛擬商品卡_電子憑證

$990
$1,000
  • 7-11 虛擬商品卡,無兌換效期
  • ●電子票券即買即用
  • ●兌換期限:即日起 ~2099/12/31
  • P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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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商品不受24h到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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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滿$350免運
  • 超商取貨(低溫)
    滿$699免運
  • i郵箱(常溫)
    滿$290免運
商品詳情
  • 【序號使用期限:無效期】
    【使用說明】
    1. 虛擬商品卡票券無法存入open 錢包或icash卡內。
    2. 若非一次使用完商品卡額度,仍可點開啟票券,直到餘額歸零。
    3. 開啟票券再提供給門市店員刷讀條碼即可使用扣抵該次消費金額。
    4. 刷讀條碼兌換畫面上方會顯示目前剩餘金額。此卡可分次使用,至餘額歸零為止。
    5. 虛擬商品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用戶至統一超商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
    6. 虛擬商品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惟無法重複儲值。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7. 7-ELEVEN 虛擬商品卡使用Q&A

    【發行資訊】
    1. 發行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2. 聯絡地址:台北市東興路65號2樓
    3. 負責人:羅智先 統一編號:22555003
    4. 本卡適用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支付可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服務(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恕於統一超商門市無法使用商品卡購買菸品及支付代收售業務、受託代銷商品之服務)。
    5. 本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惟無法重複儲值。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6. 統一超商商品卡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886-711。如有使用上之疑義,請參閱https://www.7-11.com.tw/service/card.asp
    7. 本卡卡面記載之金額,已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台北分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
    8.本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統一超商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
  • 店家資訊
    安源資訊 (統一集團)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81號9樓

  • 票券應記載事項
    發行單位: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詹宏志
    統一編號:70553216
    實收資本額:1000000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2段2號3樓 電話: 02222222
    信託期間:發售日起一年內
    本商品(服務)禮券所收取之金額,已存入發行人於台新國際商業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所稱專用,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
    於兌換優惠期間內,除發行人合作之店家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外,未使用之電子票券可辦理退費,惟發行人保留得依退費金額之3 % 收取手續費用之權利。

    ※部分電子票券所表彰之內容為依據特定單一時間與特定場合所提供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演唱會、 音樂會或展覽),當電子票券持有人因故未能於該特定時間與特定場合兌換該服務,恕無法要求退費或另行補足差額重現該服務。
    ※本電子票券所表彰之商品或服務內容由與發行人合作之店家提供,PChome則為電子票券銷售服務提供者。請電子票券持有人務必於兌換優惠期間內使用,並確實了解本電子票券及商品頁面所載明之使用說明(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時段、事前預約規定、內用或外帶、每人使用限制)
    ※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專線:2704 - 0999
規格說明
【享樂券】統一超商1000元虛擬商品卡_電子憑證
備註
安源資訊 (統一集團)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81號9樓
購物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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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方式
透過宅配或是郵局送達。
消費者訂購之商品若經配送兩次無法送達,再經本公司以電話與E-mail均無法聯繫逾三天者,本公司將取消該筆訂單,並且全額退款。
送貨範圍
限台灣本島地區。注意!收件地址請勿為郵政信箱。
若有台灣本島以外地區送貨需求,收貨人地址請填台灣本島親友的地址。
執照證號&登錄字號
本公司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16606102-00000-0
關於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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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您所購買商品是下列特殊商品,請留意下述退貨注意事項:
    1. 易於腐敗之商品、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客製化商品、報紙、期刊、雜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於收受商品後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2. 影音商品、電腦軟體或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一經拆封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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