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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DJAV0S-A900HCVZI

沙特與《存在與虛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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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詳情
作者:
譯者:
汪功偉、江婷
ISBN:
9786263669208
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4/02/28
  • 內文簡介

  • <內容簡介>

    《存在與虛無》是尚-保羅•沙特最負盛名的作品,任何想要進入沙特思想迷宮的人都繞不開這部令人望而生畏的哲學經典。塞巴斯蒂安•加德納的這本導讀書系統地探討了《存在與虛無》中的基本論題,並在現當代哲學的思想史語境中把握該書的脈絡與地位,為職業學者乃至普通讀者提供了一條通往沙特思想的捷徑。


    ★目錄:

    iii 前 言
    1 1 背 景
    15 2 主題概述
    51 3 文本閱讀
    51 (一)基本的本體論
    114 (二)人類主體的基礎結構
    160 (三)與他者的關係
    188 (四)自由,動力與倫理學
    254 (五)作為整體的存在
    267 4 接受與影響
    293 索 引
    333 譯後記


    <作者簡介>

    塞巴斯蒂安 • 加德納(Sebastian Gardner,1960— ),英國哲學家,倫敦大學學院(UCL)哲學教授,主攻康得哲學、德國唯心主義與精神分析理論,著有《非理性與精神分析哲學》(1993年)、《康德與〈純粹理性批判〉》(1999年)及《導讀薩特〈存在與虛無〉》(2009年)。

    譯者:汪功偉(1990-)安徽滁州人,復旦大學哲學博士,研究20世紀法國社會哲學與英美政治哲學,譯有《論人的理智能力及其教育》 (愛爾維修著)。

    譯者:江婷(1995-)江西上饒人,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博士生,研究西方文藝理論。


    ★內文試閱:

    3  文本閱讀
    (一)基本的本體論
    《存在與虛無》1 的導言「對存在的探索」與第一卷第1 章「否定的起源」(xxi-xliii/11-34)闡述了沙特形上學立場的基礎。這份繁複的導言屬於整部作品中最難釐清的部分。沙特採用了一些極端抽象的術語—「存在」、「現象」、「顯像」、「本質」、「超現象的」—這些術語經過了一系列的排列組合,有時彷彿要將讀者帶入一間深不可測的迷宮。然而,把握住沙特在導言中的思路實乃重中之重,因為沙特在此提出了一些有關意識及其對象的強式的形上學論點,它們對於沙特在書中提出的幾乎所有的主要論斷而言,著實具有本質的重要性:《存在與虛無》中那些最振聾發聵的論點,尤其是涉及人之自由的論點,很大程度上是對導言中確立的形上學立場的補充說明抑或直接引申。
    不過,當沙特的形上學圖像最終得到揭示時,其遠遠不如用以支撐該圖像的論證過程複雜:沙特在導言中旨在表明,我們若將某些事情作為原始的概念接受下來,便可解決一系列的哲學疑難與謎題。以此,沙特向我們展現出一個樸實而清晰的本體論結構,該結構蘊含著可對人類主體加以闡釋的豐富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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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書對照的《存在與虛無》中譯本為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7 年版。—
    編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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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沙特對現象的構想(導言,第1 小節)
    《存在與虛無》開篇即從沙特的角度陳述了哲學當前所秉持的立場,而對該立場加以界定的則是某種針對「現象」的構想,沙特認為,這一構想在胡塞爾與海德格的作品中已經出現了。它旨在回答下面這個問題:事物被給予主體,主體將之把握為擁有實在而客觀的存在(existence)並且超越於主體的事物,這意味著什麼?
    人們可能會認為,存在著某種相對於主體的顯像,與某物擁有實在的存在(existence),這兩件事情根本是獨立於彼此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把上面的兩個概念扭結在一起,而扭結的方式又必須讓我們能夠有理由聲稱自己可以認識到這種方式所蘊含的意義;這就是我們的任務,它因此孕育出許多傳統的認識論和形上學立場。然而,現象學所表述與捍衛的設想則有所不同,該設想認為,那些我們認為具有客觀存在(existence)的事物,應當被理解為由實在存在的和各種可能的顯像所組成的、具有原始概念特徵的統一體(conceptually primitive unities of real existence and possibilities of appearance);換言之,按照我們的設想,它構成著某物對實在的存在(existence)的擁有,它應當在顯像中顯露自身,並且現象「按它顯現的樣子存在著」(xxvi/16)。
    更精確地說,實在的、客觀的存在(existence)揭示自身,當然不是按照對數量有限的顯像進行加總的方式,而是按照一種特殊的顯現模式,在這種模式中,對象的每一個單獨的顯像—面向主體的每一次展現,對象看上去是這個樣子而非另一種樣子的每一種情形—都讓我們趨向該對象的數量不定的其他可能的顯像,而這遵循著某種使得顯像序列有理可循的「法則」或「原則」。這種將某個對象的不可窮盡的可能顯像統一起來的法則或原則,同時也是該對象的「本質」,換言之,對象的本質使之成為擁有某些特定性質的、某個特定種類的事物。故而,我對於桌子上鋼筆的意識,隨著我從某個角度按照由對象的本質所規定的某個序列去看它,去摸它,而有可能獲得無窮的對於這支鋼筆的有序感知經驗。
    沙特並沒有為這種針對現象的構想做出詳盡的辯護。他採取的態度是:胡塞爾和海德格已經將這種構想牢固地建立起來了。另一方面,沙特著力強調了這種構想擺脫某些疑難的方式,而這些疑難在傳統上占據了哲學關注的中心。它確實起到了認識理論的效果。尤為重要的是,它擺脫了顯像和實在之間的區分,因此也擺脫了康德所秉持的立場,因為在沙特看來,康德認為存在「隱藏在」顯像的「背後」,而顯像則為存在所「支持」,或以存在為依據。與此相對應,沙特暗示,在把殊相和共相關聯在一起時遇到的難題也消失了—對象的本質正如對象自身,同樣處於顯像的層次;對象在顯現自身的同時也顯現了自己的本質。根據沙特的看法,對象的形而上的「內部」和「外表」之間的二元性,以及那種亞里斯多德式的「潛能和活動」,抑或潛在性和現實性之間的二元性,也同樣消失了。
    然而沙特認為(xxiii-xxiv/13-14):儘管這種對於現象的嶄新構想聲稱已經消解了那些與傳統的二元性連繫在一起的難題,但它自己所面臨的一個難題不僅質疑了上述說法,還讓這一切看上去只是把之前那些難題替換了而已。目前的分析「以現象的客觀性取代了事物的實在性」(xxiii/13),而這是透過對現象的無限序列做出假設來實現的。但這種想法面臨著一個困難。很顯然,在對鋼筆加以感知時,這支鋼筆在某一時刻向我展示出特殊的感知方面,此即特殊的顯像,雖然任何特殊的顯像都以某種方式被給予我,但並沒有無限的顯像以同樣的方式被給予我;無限的序列自身並不顯現,而是由這種在現實中被給予的感知方面「表明」的。但又是什麼讓這種「表明」關係成為可能的呢?這就要求單一的感知方面「超越自身」並趨向該對象其他可能的顯像,或者說—換用與主體相關的術語重新表達—這就要求主體超越被給予的單一的感知方面而「趨向它所屬的整個系列」(2 xxiii/13)(正如沙特所注意到的,儘管對象的顯像在總體上或許是無限的,但我必定會對這種總體至少擁有一個觀念)。因此,看來我們至少又復返於某些古老的二元論:對於任何被給予的感知方面,對象一方面被包含於內,另一方面又身在其外;可以將對象設想為一種在感知方面得到實現的潛在性;並且,構成它的本質與顯露它的單一顯像看來必定在數量上有所區分。沙特總結道,我們能夠斷言的目前已經獲得的進步,只在於我們不再(像康德那樣)構想一種「對立於」存在的顯像。
    2. 存在的現象(導言,第2 小節)
    第1 小節承認了我們對包含於現象之中的超越性結構—或者換用沙特的表述,對有限中的無限—加以把握時所遇到的困難,但在《存在與虛無》中,這個困難在很後面的地方才重新得到審視。在第2 小節中,沙特回到了他的出發點,亦即針對現象的構想,並就此提出了一個新的問題,而對該問題的考察進一步導向了一系列重要的、具有奠基意義的結論。
    雖說現象牽涉到實在的存在(existence)與顯像之間的某種構成性的連繫,但這種說法並未決定這種連繫的性質:現象學堅持顯像「有自己特有的存在」(xxiv),但必須要問:顯像「擁有」存在,這意味著什麼?「存在」和「顯像」這兩個概念是如何得到協調的?在第2 小節中,為了進一步澄清我們在此所面對的那種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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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譯本譯為「趨向顯現所屬的整個系列」。—譯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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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的、原始的單元,沙特拒斥了對於顯像的存在的某些誤解。不能認為顯像就像糖「是甜的」那樣「擁有存在」:存在當然不是事物的性質。但是可以認為,既然我們將存在把握為某物而不只是無,那麼就必須承認存在自身便顯現著,以至於每一個顯像都牽涉到其存在的現象(phenomenon of its being)(也就是說,向我顯現的不僅有桌子,還有桌子的「存在」)。沙特承認有「存在的現象」這樣的事物,因為在諸如厭煩這樣的心緒中,我們對「存在著的一切」(everything that exists)抱有一定的態度,以一種具體的情感來對待這一切,而沙特注意到,對於存在的現象在現象學意義上的實在性,這些心緒所提供的證言可以作為(支持性的)證據。這表明沙特拒絕那種「緊縮的」存在觀,而根據這種觀點,存在的概念並不具備概念之外的意義,它可以被分析為單純的邏輯功能。目前為止,沙特與海德格保持一致。接下來的問題是,是否正如海德格所認為的那樣,存在的現象構成了顯像的存在?
    根據沙特的闡釋,海德格將存在的現象設想為現象學領域中某種更為深遠的事物,某種居於特殊存在物(existent)的顯像之上的事物;他還假定存在物和大寫的存在之間有著一種揭示關係,並設想主體為了把握其大寫的存在而以某種方式「逾越著」存在物;他以這種方式回應了「存在和顯像的概念應當怎樣協調在一起?」這個問題。然而,沙特完全不接受這種說法,因為這就把顯像對存在的擁有當成了一種關係,而這種構想是令人費解的:「對象不占有存在,它的存在(existence)既不是對存在的分享,也不是完全另外一類關係。它存在,這是定義它的存在方式的唯一方法」(xxv/15)。沙特支持這一論點的論據如下:如果大寫的存在由顯像揭示,那麼就有望辨識出某種與進行揭示活動的對象「相關」的事物,但這是荒謬的,而且無論如何都是徒勞的,因為就現象學的角度去理解對象,如果對象被給予了主體,那麼它的存在亦被給予了。這就再次確認了存在必然同時伴隨著其顯露的可能性:存在本身便時刻準備著,也能夠顯露自身(按照沙特的說法,一切存在都是為揭示的存在),並不需要把顯露的可能性附加於存在。所以,海德格犯了重複計算的錯誤—與那種緊縮的觀點不同,確實有存在的現象,但這並未構成某種相關於存在物的、需要得到進一步理解的深遠事實;因此,《存在與時間》對此在的闡釋試圖釐清那些為了讓大寫的存在得到揭示而必需的某些起媒介作用的附加條件,這自然是誤入歧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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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認為,沙特在此表明的與其說是海德格立場的荒謬性,不如說是海德格所提
    出的種種主張就其哲學語法而言與傳統形上學命題之間的距離:因為沙特致力
    於(如前所述,參見第1 章第13 條注釋)一種相對傳統的哲學探求,所以他沒
    興趣對海德格做出善意的闡釋。(值得注意的是,沙特在《戰時日記》第183
    頁中聲稱自己當初於1934 年未能理解《存在與時間》,因為他無法在這本書裡找到任何「傳統的難題」,關於意識、認識、實在論和唯心主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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