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編號:DJAV0S-A900GQ2WX
證券交易法論著(3版)
驚喜優惠
折扣價
$668
網路價
$760
- P幣
全盈+PAY單筆消費滿1200回饋80P幣(每帳號限乙次,限量5000名)
- 登記送
【7-11】單筆滿$350純取貨/取貨付款訂單登記送韓風拌拌炸雞兌換券乙張(限量)
- 登記送
【第四波】書店/閱讀器/寵物指定品單筆滿$1,500登記送100P幣(使用效期30/限量)
付款方式
- 信用卡、無卡分期、行動支付,與其他多種方式
- PChome 聯名卡最高6%,新戶再享首刷禮1000P
出貨
- PChome 倉庫出貨,24小時到貨
配送
宅配滿$490免運,超取滿$350免運
- 宅配到府(本島/低溫)滿$699免運
- 宅配到府(本島/常溫)滿$490免運
- 超商取貨(常溫)滿$350免運
- 超商取貨(低溫)滿$699免運
- i郵箱(常溫)滿$290免運
銀行卡、行動支付
優惠總覽
商品詳情
內文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增訂第三版之付梓,除增訂新近這七年來證券交易法適用上較具爭議之議題外,亦保留及更新原書對於實務上熱門之討論課題,全書共計十九章,主要內容包括對有價證券範圍之定義與界定爭議、公募及私募之區分與實務爭議案例探討、庫藏股之規範與實務、公司治理之新趨勢與規範重點、證券商業務之擴大與管理實務、實質關係人與內部人員股權管理課題,以及操縱股市行情、內線交易禁止、掏空公司資產與非常規交易、財務報告虛偽隱匿犯罪行為之構成要件與加重處罰等重要議題,新版並納入金融機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兼任禁止之探討,同時亦就相關證券市場募集、發行與交易活動觸及之民、刑事及行政責任構成與實務爭議作更深入之探討,希望本書之出版能以深入之論述與具體之建議意見提供各界有益之參考。
★目錄:
增修三版序 i
增修再版序 iii
自 序 v
第一章 我國證券發行與交易標的有價證券之探討 1
壹、前 言 1
貳、有價證券之定義 2
參、國外有價證券之範圍 5
肆、有價證券之種類 11
伍、我國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之範圍 13
陸、我國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之爭議 19
柒、結構式金融商品是否為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 21
捌、籌備中公司發行之股份過渡性質之有價證券 28
玖、禮券適用吸收存款與有價證券募集資金之探討 29
拾、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有價證券是否為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 33
拾壹、結論與建議 44
第二章 有價證券募集與私募及其民刑事責任 47
壹、前 言 47
貳、公開招募與私募之定義 49
參、我國現行法有關私募之規定 50
肆、美日有關公開招募與募私募規定之立法例 52
伍、私募有價證券之規範與再轉讓之限制 56
陸、公開招募與私募有價證券參考價格 70
柒、公開招募與私募有價證券之實務問題 72
捌、結論與建議 87
第三章 證券交易法有關庫藏股之管理 89
壹、前 言 89
貳、庫藏股定義與規定 90
參、公司買回自己股份之用途 91
肆、公司買回股份之決策 96
伍、公司買回股份之方法 98
陸、買回數量與價格之限制 101
柒、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 104
捌、公司買回自己股份之轉讓股東權行使 107
玖、單日買回數量之限制 107
拾、員工認股課稅 108
拾壹、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之問題 109
第四章 董監事持股成數與內部人員股權管理 111
壹、概 說 111
貳、公司機關間之運作 112
參、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分合之關係 113
肆、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分離之外國立法例 121
伍、我國董、監事持股比率之有關規定 124
陸、違反董、監事持股比率之法律效果 127
柒、內部人員持股轉讓之規範 135
捌、內部人員持股異動申報之規範 149
第五章 實質負責人與最終受益人之規範與監理 155
壹、前 言 155
貳、現行法令架構下負責人之種類範圍與定義 156
參、美國、香港與新加坡最終受益人之立法例 165
肆、法院及主管機關對於公司負責人之認定標準 168
伍、我國現行法令對公司負責人之監理模式及其法律責任之追究 170
陸、未來法規修正方向及可能監理模式之探討 173
柒、結 論 176
第六章 產金分離與金融機構董監事經理人兼任禁止之規範* 177
壹、緣 起 177
貳、立法理由及立法例 178
參、國外之立法例 181
肆、金融機構涵義之範圍 183
伍、投資關係之定義 192
陸、政府或法人為股東之適用 195
柒、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規範範圍 197
捌、違反兼任禁止之法律責任 200
玖、違反兼任禁止後之表見代理或無因管理 208
拾、結論與建議 211
第七章 公司治理與永續經營之法令架構 213
壹、前 言 213
貳、公司治理與永續經營之定義及內容 216
參、我國公司治理與永續經營法令架構之探討 236
肆、結 論 268
第八章 證券商之財務業務與人員之管理 269
壹、前 言 269
貳、證券商之種類及業務 270
參、證券商之設立 284
肆、證券商財務業務之管理 288
伍、證券經紀商之業務管理 297
陸、證券承銷商之業務管理 300
柒、證券自營商之財務業務管理 306
捌、證券商負責人與從業人員不得為之行為規範 310
玖、證券商違規之行政處分規定 314
拾、證券商違規侵權行為之民事連帶賠償責任 319
第九章 有價證券信用與借貸交易管理法令架構之探討 321
壹、前 言 321
貳、證券信用交易發展之沿革 322
參、美、日及其他國家信用交易之架構 324
肆、信用交易及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法令規範 326
伍、信用交易之相關法律問題爭議 331
陸、結論與建議 369
第十章 內部人員短線交易利益之歸入權 371
壹、概 說 371
貳、內部人員交易歸入權之美國立法例 373
參、我國證券交易法第157條規定之討論 386
肆、檢討改進 402
第十一章 內部人員利用內幕消息交易之禁止 405
壹、前 言 405
貳、內線交易禁止之立法理由 406
參、違反內線交易禁止之法律責任基礎 414
肆、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0條第2項及規則10b-5之規定 416
伍、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166條之規定 418
陸、大陸及其他國家之立法例 421
柒、我國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禁止之規定 423
捌、犯罪所得加重之探討 447
玖、結 論 454
第十二章 論操縱市場之態樣與法律責任 457
壹、前 言 457
貳、美、日立法例 458
參、我國證券交易法操縱市場之刑事責任 463
肆、證券交易法操縱行為禁止之犯罪構成要件 466
伍、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金額之認定 489
陸、結論與建議 497
第十三章 非常規交易利益輸送與掏空公司資產 499
壹、前 言 499
貳、刑法侵占背信罪與非常規交易掏空公司資產之本質及法益 500
參、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與掏空公司資產之構成要件 510
肆、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與掏空公司資產之刑事政策探究 528
伍、結論與建議 534
第十四章 證券交易法財務報告虛偽隱匿之刑事責任 539
壹、前 言 539
貳、我國財務報告之法律責任體系 541
參、美國實務判斷證券詐欺、財務文件不實所生民、刑事責任之原則 551
肆、證券交易法財務報告刑事責任適用辨析 566
伍、結論與建議 576
第十五章 企業併購訊息與內線交易重大消息明確點認定之探討 579
壹、前 言 579
貳、企業併購訊息與內線交易禁止之適用 582
參、企業併購與內線交易重大訊息之認定 589
肆、企業併購流程與重大訊息明確點之認定 603
伍、結論與建議 608
第十六章 證券及期貨交易先跑行為法律責任之探討 611
壹、前 言 611
貳、定 義 612
參、先跑行為之構成要件 614
肆、先跑行為之行政法律責任探討 629
伍、先跑行為之刑事法律責任探討 632
陸、先跑行為之民事法律責任探討 636
柒、結 論 638
第十七章 敵意併購之內線交易及操縱法律適用問題探討 639
壹、前 言 639
貳、非合意併購之意義與實務運作 641
參、公開收購股權與內線交易禁止 647
肆、公開收購股權與操縱市場行情 656
伍、公開收購股權與操縱市場行情相關案例分析 674
陸、結論與建議 679
第十八章 跨國上市櫃有關股東權益保護之法律適用與衝突 681
壹、前 言 681
貳、跨國上市櫃之定義與實務運作 682
參、跨國上市櫃民事爭議之法律適用 684
肆、跨國上市櫃行政監督管理之法律適用 693
伍、跨國上市櫃民事爭議之法律適用 698
陸、結論與建議 714
第十九章 金融管理法規與私法體系調和之探討 719
壹、前 言 719
貳、民法第71條之體系地位與適用標準 720
參、金融管理強行規定效力之實務見解評析 726
肆、民法規定引介金融法規 740
伍、結 論 742
<作者簡介>
郭土木
學歷:
一、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二、民國73年高考金融法務及格
三、民國87年證券分析人員認可合格
經歷:
一、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兼院長、學術副院長、財經法律系主任、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主任、進修部法律系系主任
二、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第二、三、四、五、七組科員、專員、稽核、科長、專門委員、副組長、法務室主任、第四組組長
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暨期貨局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組組長、法律事務處副處長、處長
四、高雄大學、輔仁大學、東吳大學、銘傳大學、淡江大學、實踐大學、空中大學、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兼任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廉政委員、訴願會執行秘書、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審議委員、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
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委員、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執行秘書
七、仲裁協會仲裁委員、台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審計準則委員會委員、證券商業同業公會顧問及法律委員會召集人、會計師同業公會法律顧問
八、考試院考選部國家考試典試、命題、口試委員;財團法人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金融研訓院、金融犯罪防制中心甄試出題及訓練課程講座
九、法官學院、司法官學院及全國律師公會證券交易、期貨交易及金融法規課程講座
十、元大證券、元大期貨、元大人壽、第一證券、日友環保、富譯時尚、太極影音、逸昌科技獨立董事;中央投資、醣基生技、欣耀生技董事;中廣、易達通科技監察人
現職:
一、美國華盛頓DC Georgetown University Law Center訪問學者
二、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榮譽講座教授
三、國立政治大學、私立東吳大學會計系兼任教授
四、私立東吳大學、銘傳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五、新北市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
六、台北市會計師同業公會法律顧問
七、中華郵政公司法律顧問
八、鑽石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九、夠麻吉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十、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著作:
一、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證券商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大股東股權之管理(1989年9月自版)
二、期貨及認股權憑證交易刑事責任之探討(1997年4月自版)
三、懲與治──美國華爾街共同基金與分析師弊案剖析(與覃正祥合著,2004年7月自版);懲與治──保險篇(與覃正祥合著,2006年9月自版)
四、金融管理法規(上)、(下)(三民書局,2006年7月出版)
五、期貨交易管理法規(2007年9月自版、2016年3月增修再版)
六、證券交易法論著選輯(2011年2月自版,2016年7月增修再版)
七、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理論與實務(五南書局,2020年8月岀版)
★內文試閱:
增修三版序
在長達十多年之專任法學教授及院長行政工作之後,得獲美國華盛頓DC喬治敦(Georgetown)大學法律中心William Treanor院長之邀請,到華府擔任訪問學者一年,除一圓出國學習之宿願外,也希望有充實自我及深層體會美國文化、科學與風土民情的機會,從三月櫻花盛開時來到這個政治、文化與知識薈萃中心以來,已經進入炎炎之盛夏,期間一本初衷依規劃參訪附近各知名學術與研究殿堂,並積極參與相關之學術與研討活動,由於法律中心鄰近白宮、國會山莊與圖書館,可廣泛及深入蒐集到相關行政、立法與司法之第一手資訊,希望藉此行能以之結合以往在教學與工作之經驗,重新再思考與整理,尤其在證券交易法之領域,回想自一九八七年加入證券管理之行列已服公職滿二十五年,及轉任輔大專任法學教育工作以來,迄今已將近四十年,期間幾乎都與證券交易法規融合在一起,深自覺得榮幸與感懷,因此也希望能把握這一非常難得的機遇將本書作徹底的增修,身處在這全世界之政治、金融之立法與司法的舞台中心時刻惕勵應戮力以赴,經埋首於圖書館將近半年,如今證券交易法論著新書增修已完竣即將付梓,實感無比欣慰。
我國證券交易法立法當年,主要參照美國一九三三年之證券法及一九三四年證券交易法而來,期間也融入司法案例見解與主管機關之相關法規實務規範,現行國內證券金融市場之繁榮與健全運作體制,證券交易法規能夠發揮其應有之治理效果可謂居功厥偉,然隨著時代環境之進步與金融創新,尤其是不斷的面對新的問題與解決問題之需要,證券交易法規之配合增修更是責無旁貸與大家共同努力之目標,本書此次之增修調整也力求能理論與實務結合。至於原書名之論著選輯因論文累積愈來愈多,無法全部蒐羅納入,故調整以證券交易法規內容之基本議題及爭議較激烈部分為範圍,並改以證券交易法論著為書名。
本書之增修基於作者之工作實務經驗與教學研究心得,並參酌國內各家知名學者之論著而成,希望能以更大之視野與更周延之思考,以呈現更具體之內容與建議意見提供各界參考,在此要特別感謝元大集團馬董維建、維辰的邀請,擔任三任的獨立董事機會,在證券、期貨與人壽業務上賦予豐富充實之參與經驗;同時也要感謝富邦集團蔡大董明忠在我擔任院長期間對輔大法律學院之鼎力贊助,並引薦其恩師的邀請,讓我有機會到美國華府遊學與增長視野。另外對於輔大、東吳及銘傳大學法律研究所同學與所指導之博、碩士同學,在課程上與研討中能不時的提供有益之建議與激發我研究思維,以及內人廖賢淑小姐願意陪我遠渡重洋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從事長達一年的訪問研究亦同表無限之謝意。期盼本書之論述與建議能提供各界與將來增修之有益參考,然鑒於學植有限,疏漏難免,若有不周尚呈各位前輩先進不吝指正賜教。
郭土木 謹序於
美國華盛頓 喬治敦大學
法律中心 圖書館
2023年9月14日
相關分類
購物須知
寄送時間 | 全台灣24h到貨,遲到提供100元現金積點。全年無休,週末假日照常出貨。例外說明 |
---|---|
送貨方式 | 透過宅配送達。除網頁另有特別標示外,均為常溫配送。 消費者訂購之商品若經配送兩次無法送達,再經本公司以電話與Email均無法聯繫逾三天者,本公司將取消該筆訂單,並且全額退款。 |
送貨範圍 | 限台灣本島與離島地區註,部分離島地區包括連江馬祖、綠島、蘭嶼、琉球鄉…等貨件,將送至到岸船公司碼頭,需請收貨人自行至碼頭取貨。注意!收件地址請勿為郵政信箱。 註:離島地區不配送安裝商品、手機門號商品、超大材商品及四機商品。 |
售後服務 | 缺掉頁更換新品 |
執照證號&登錄字號 | 本公司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16606102-00000-0 |
關於退貨
- PChome24h購物的消費者,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請留意猶豫期非試用期!!)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原狀(復原至商品到貨時的原始狀態並且保持完整包裝,包括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商品一經拆封/啟用保固,將使商品價值減損,您理解本公司將依法收取回復原狀必要之費用(若無法復原,費用將以商品價值損失計算),請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使用,以免影響您的權利,祝您購物順心。
- 如果您所購買商品是下列特殊商品,請留意下述退貨注意事項:
- 易於腐敗之商品、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客製化商品、報紙、期刊、雜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於收受商品後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 影音商品、電腦軟體或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一經拆封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一經您事先同意後始提供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您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 組合商品於辦理退貨時,應將組合銷售商品一同退貨,若有遺失、毀損或缺件,PChome將可能要求您依照損毀程度負擔回復原狀必要之費用。
- 若您需辦理退貨,請利用顧客中心「查訂單」或「退訂/退款查詢」的「退訂/退貨」功能填寫申請,我們將於接獲申請之次日起1個工作天內檢視您的退貨要求,檢視完畢後將以E-mail回覆通知您,並將委託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在5個工作天內透過電話與您連絡前往取回退貨商品。請您保持電話暢通,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退貨商品仍由特約廠商進行驗收),宅配公司取件後會提供簽收單據給您,請注意留存。
- 退回商品時,請以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原封包裝後交付給前來取件的宅配公司;如果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已經遺失,請您在商品原廠外盒之外,再以其他適當的包裝盒進行包裝,切勿任由宅配單直接粘貼在商品原廠外盒上或書寫文字。
- 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因契約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您同意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以利本公司為您辦理退款。
- 本公司收到您所提出的申請後,若經確認無誤,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返還您已支付之對價(含信用卡交易),退款日當天會再發送E-mail通知函給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