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ecimg.tw/items/DJAP47A900C1HRK/000001_1638159407.jpg;
商品編號:DJAP47-A900C1HRK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答辯狀

驚喜優惠
$300
$380
  • 登記送

    i郵箱-下單取貨之訂單登記送30點現金積點(使用效期30天/限量)

  • 登記抽

    i郵箱-下單取貨之訂單登記抽700點現金積點(使用效期30天)

  • 登記送

    【7-11】單筆滿$350純取貨/取貨付款訂單登記送韓風拌拌炸雞兌換券乙張(限量)

付款方式
出貨
  • PChome 倉庫出貨,24小時到貨
配送
宅配滿$490免運,超取滿$350免運
  • 宅配到府(本島/低溫)
    滿$699免運
  • 宅配到府(本島/常溫)
    滿$490免運
  • 超商取貨(常溫)
    滿$350免運
  • 超商取貨(低溫)
    滿$699免運
  • i郵箱(常溫)
    滿$290免運
商品詳情
作者:
ISBN:
9789571397412
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1/12/08
  • 內文簡介

  • 就台灣歷史而言,「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是一項「世紀大審」。
    它不只在審判「美麗島政團」的功過,也是審判台灣民族的苦難,
    更在審判國民黨當權的良知和本質。
    「請判我死刑!我請求!我請求!」──施明德於1980年3月28日軍事法庭
    施明德在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陳述庭時,聽聞2月28日發生的林家滅門血案,因此選擇放棄宣讀6萬字的「最後答辯狀」,直接要求庭上對他判處死刑,以換得台灣社會的祥和。這份「最後答辯狀」也因此成了一份「政治遺囑」。
    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人們看我微笑自若,舉止輕鬆,其實我的內心非常沉重和悲慟。我不是在擔憂自己的死生,是哀傷為什麼生長在這個美麗之島的子民,必須一代又一代地吟哦著同樣淒涼的悲歌?
    每個時代都有奉獻者。奉獻者總是扮演著悲劇的角色。奉獻者深知自己的旅程必是孤單、坎坷、悽慘和佈滿血淚的。奉獻者總是不為他的時代所接受,反遭排斥、欺凌、羞辱、監禁和殺戮。但是,奉獻者所爬過的羊腸小徑,必會被後繼者踩成康莊大道。奉獻者的肉體也會腐朽,但是他的道德勇氣和擇善固執的奉獻精神,必會增益人類文明,與世長存。奉獻者不屬於今天,但是他會活在明天!
    我並不奢望在這個世俗的「法庭」中求得一項公正的判決,但是我毫不懷疑地深信:總有一天,歷史法庭一定會還我公道!

    本書完整收錄長達六萬字〈施明德的政治遺囑〉!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一文命運十分坎坷,因為立論的尖銳,先是被在野人士「扣押」了數年,好不容易1990年出版了,不到三個月又被當權者查禁!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是1980年「美麗島大審」時,施明德在「軍事法庭」的答辯書。

    以文學思維始,以政治主張終,施明德呈現了他之所以成為一個人權工作者的心路歷程。

    本書的完整出版,為歷史保存一份真實的紀錄,也為這紛亂的年代提供一條出路!


    ★內文試閱:

    謎樣的傳奇人物

    法庭、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三十年來最轟動、最震撼人心的政治事件。這個事件不但在今天吸引了國內外全體同胞的注意力,在台灣歷史上也必將留下含意深刻的一頁。它更是我國民主運動一個最重要的轉捩點和最耀目的里程碑!
    自事件發生後,經過大眾傳播媒體數月來有計劃地誇大、渲染,特別是我在大批特務層層包圍中神奇地突圍脫險,又歷經國民黨政權二十五天史無前例的全面性緊急大追緝,以迄蒙難時的種種戲劇性情節,我個人又成為舉國最注目的焦點了。有人稱我是:「一九八○年台灣最轟動的男人。」也許,我真是當之無愧了。
    但是,這個「最轟動的男人」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物?
    國民黨的支持者視我為十惡不赦的「暴徒」。
    「美麗島」的擁護者卻把我當做「傳奇性的民族英雄」。
     
    的確,人們除了這種情緒性的好惡反應外,對我「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物」這個本質問題,依然是疑問重重。
    我為什麼會在台灣的「古拉格群島」中當了十五年的政治犯?
    為什麼在熬過了十五年苦牢後,我非但沒有精神分裂,竟然還敢立即再度投身於社會改革運動之中?
    我的理想是什麼?我到底在追求什麼?
     是什麼力量使我不怕坐牢,不惜犧牲生命、自由和家庭幸福?
    乃至我為什麼會和美籍人類學家艾琳達(Linda Gail Arrigo)結婚?……等等。
    人們不是一片模糊,便是全然瞎猜或武斷推論。對社會大眾而言,這個「一九八○年台灣最轟動的男人」幾乎完全是個謎樣的人物!
    就在過去這幾天的「審判」中,這個謎底才多少被揭露了一些。其實,到目前為止,被揭露的充其量也只是一些片段和部分表象而已。人們所看到、了解到的,只不過僅僅是冰山浮現在水面上的部分,或只像觀察到一部機器的外殼罷了。今天,也許已是我短短三十九年生命歷程中公開陳述的最後一次機會了。我似乎應該對自己做一次較完整的剖白了。但是,時間顯然不會允許我在這個場合完成一部自傳。我只能選擇解剖自己的心臟,而擱置其他器官。我必須做這次赤裸裸的「剖心」工作,絕不是企圖替自己脫「罪」。我的一生有罪、無罪?我的行為是罪、非罪?我早已決定交給歷史法庭去裁決,完全不在乎這個世俗「法庭」如何發揮其世俗權力!我的自我剖心,固然是在替自己做一交代,但也可以使那些對我咆哮著「這個暴徒該殺」的人,在細聽我陳述後,不會後悔他自己已被權力集團所導演的宣傳聲浪所欺騙。當然,也可以使那些識與不識的關切者,更深入的檢討他自己是否對我做了錯誤的或不該有的關懷與支持。
    雖然我已說過,這可能是我殉道前的最後遺言了,但是我絕不希望訴諸各位的憐憫心。所以,我以最虔敬的態度鄭重要求各位,請以冷靜和全然理性的神智,來聽我這份可能相當缺乏條理的解剖報告。

    一個逃避空襲的小孩

    一九四五年仲夏,某個晴朗的早晨。在南台灣高雄縣境內一個長滿了青翠綠竹和樹林的謐靜小村落中,有一個年約四、五歲的小男孩正蹲在一間簡陋的雞柵前。這個小男孩正在等待雞柵內兩隻母雞下蛋。打掃雞柵、餵雞和撿蛋回去給媽媽做菜,正是這個小男孩每天分擔的工作。
    小孩的爸爸已五十幾歲了,原來是高雄市一位著名的中醫,篤信天主教,收入不錯。二、三十年的行醫事業已使這位貧農出身的老人變成一個中產階級了。但是,戰爭改變了所有人的生活方式,這個七人的家庭也從都市避難到這個小村落。生計艱難和日夜逃避無情的空襲,已成為生活的兩大特色。這個小孩得自遺傳,長得比同年齡的孩子略略高了一些,臉色卻很蒼白。因為他正和戰亂下掙扎的人們一樣,營養不良又罹患了瘧疾。每天正午一定會發作一次,陣冷陣熱。
    這時,小孩正注視著雞柵,等待柵內傳出「咯、咯」的雞叫聲,口中卻習慣性地唸著「天主經」、「聖母經」。聽爸爸講聖經故事,背誦經文,就是這個小孩最早期的教育。忽然,一陣尖銳的警報聲劃破了寂靜的長空。小孩知道美國飛機又要來空襲了。「くうしゅう」(空襲)大概就是這個小孩所學會的第一個最具體生動的日語。
    他迅速地站起來,奔向從小山腰挖開的防空洞。不久,他的雙親和哥哥們也分別抱著一些貴重物跑進防空洞。緊接著緊急警報之後,隆隆的引擎聲由遠而近,大批飛機的怒吼聲像鬼哭神號似的籠罩著大地,窒息了無辜的逃難人。人人彷彿都被判了死刑,正等候著劊子手來行刑。在死寂中,媽媽顫抖的唸經聲打破了防空洞內的沉默,大大小小不由自己地跟著唸起經來……。一陣陣炸彈爆炸聲,夾著一波波的大地震撼,暴風和飛沙從洞口灌入,吹熄了微弱的燭光。黑暗倍增恐怖,一家人相互擁抱得更緊。「天主保佑」、「聖母憐憫我們」……老老小小只能無助地哀求上蒼……。
    大地終於又恢復了平靜。小孩牽著爸爸的手,一家人魚貫地走出了防空洞。在路上,小孩問年老的父親:
    「阿爹,美國人為什麼要常常來殺我們?」
    「他們不是要殺我們,他們是要打日本人。」爸爸說。
    「這裡是台灣,不是日本啊。」
    「是的,但是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
    「殖民地是什麼意思?」小孩不懂。
    「傻囝,你還小,阿爹解釋你也不會懂。簡單呷你講,就是咱台灣和台灣人攏愛給日本人管。」
    「為什麼我們要日本人來管?為什麼我們台灣人不能自己管我們自己的台灣?」小孩又問:「如果我們台灣人自己來管我們自己的台灣,美國人是不是就不會來殺我們?」
    「傻囝,咱台灣人已經給別人管三百年了。紅毛番、鄭成功、滿清、日本都管過台灣。傻囝,等你長大了,你慢慢就會明白做台灣人是真可憐的。」老人似乎很感慨。
    小孩停了一下,他還太小,不能真正體會人類社會中的不公、不平。
    「阿爹,您不是常常說,神愛世人,我們都是神的兒子?」小孩好像又碰到了另一個疑惑:「那麼,日本人、美國人是不是也是神的兒子呢?」
    「是,所有的人類都是神的兒女。在天主心目中,日本人、美國人和台灣人都一樣大,都是一家人。」
    「大家都是神的兒子,都是一家人,那為什麼日本人要來管我們?為什麼美國人要來殺我們?」孩子又回到了老問題。他渴望老爹能解開他幼小心靈中的疑惑。
    「因為我們台灣是人家的殖民地。我們沒有我們自己的國。」老人的神色更黯然了。
    「我們沒有自己的國,日本人就可以來欺負我們?美國人就可以來殺我們?」小孩問:「那為什麼我們台灣人不自己建一個國呢?」
    「傻囝,不要亂講!給日本人聽到,阿爹就會被抓去。」老人嚇嚇小孩。
    「阿爹,這裡沒有日本人會聽到啦。」小孩說:「日本人欺負我們,美國人殺我們,我們是不是可以殺他們報仇?」
    「不可以!」老人轉為嚴肅了:「天主愛世人,不准人殺來殺去。神愛和平,不愛戰爭。神愛世人都像兄弟姊妹一樣相親相愛。」
    小孩好像還要問些什麼,老人卻輕撫了小兒子的腦袋:「去,去玩。」然後拖著沉著的步伐向家走去。
    小孩只好又獨自走向雞柵。突然間,他不再像往日那樣又蹦又跳,或時而學飛機俯衝,或時而採摘路旁的野果、小花了。剛剛爸爸的話語,不斷地在他心中起伏著。一個相當模糊的概念,開始在這個小孩幼小的心靈中呈現了。以後,它還要萌芽、生根、發展和成熟。

    雙重身分,兩項使命

    各位當然已經猜想到三十四年前,那個逃避空襲的小孩就是在短短三十九年生命旅程中,已因為同樣一項「叛亂罪名」在囚牢中整整熬過了十五年,今天又第二度站在這裡面對死刑審判的我了。
    很多人在他一生中都經歷過某一次或某些次對他的人生特具意義或決定性作用的事情。這些事情不一定要有一個完整的劇情或一套周全的概念,它可能只是一小片段的情節或一點點小啟示。但是它卻會深印在他腦海中永生難忘,而且會影響乃至支配了他的一生。對我而言,那個空襲日早晨的種種,便是銘刻在我記憶中最早的事項或觀念,並且對我整個人生發揮了無比深遠的作用。我這樣說,並不是指在那個稚齡時代的上午,我便能很清晰又具體地決定了自己的人生方向。但是,當我學會了對自己做精細的自我檢查後,我不得不說那確是一個起點,一個極端重要的時刻。空襲的悽景,父親的話語,給了我啟示,幫助我整理了思路,協助我建立起自己最原始也最根本的信念──「我擁有雙重身分,兩項使命」:
    ──我是個卑微的、被統治的台灣人,我應獻身於解放台灣人民的工作。
    ──我也是一個平等地位的世界公民,我應致力於全人類的和平事業。

  • 作者簡介

    施明德
    施明德生於1941年日本殖民統治時代。父親施闊嘴是日本時代的漢醫考試官,也是台灣南部非常有名的接骨師。施在家排行老四,大哥施明正是一位知名的畫家、詩人、小說家。
    就讀高雄中學初中部時,下定決心報考軍官學校,將來以武裝革命推翻蔣介石獨裁政權,結束台灣數百年來被外來殖民統治的命運。
    1962年在小金門擔任少尉炮兵觀測官時被逮捕。大哥施明正與三哥施明雄也同時被捕。
    在台灣白色恐怖時代是兩度入獄的政治良心犯。一生總共被監禁25年半。

    重要經歷
    1962 年「台灣獨立聯盟案」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服刑15年出獄。
    1980 年「美麗島事件」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解除戒嚴之後,施明德拒絕減刑,拒絕特赦,直到李登輝總統宣告美麗島事件判決無效,1990年以無罪之身出獄。因此,所有美麗島事件的受難者終於重新獲得參政的權利。
    1970年參與「泰源革命事件」,事敗後被五烈士保護,未遭槍決成為火種。出獄後,繼續為台灣的自由奮鬥。
    1978-1979年與黃信介等人組織黨外總部及美麗島雜誌社,成就一個「沒有黨名的黨」。
    1979年美麗島事件總指揮。
    1980年美麗島軍法大審中,面對死刑審判宣示:「台灣應該獨立,而且已經獨立三十年,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提出「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並指控國民黨政府的「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是反民主的四大害及「先抓人再找証據」的御用司法。
    1994年民主進步黨主席。任內提出「政治大聯合,社會大和解」、「金馬非軍事區化」、「台灣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民進黨執政,不必也不會宣布獨立」、「台灣應該成為一個福利國家」。
    2006年發動百萬人民反貪腐運動要求陳水扁下台,擔任紅衫軍總指揮,拒絕一切攻佔總統府的主張及壓力,讓台灣成為迄今沒有政變的國家。

    著作
    《增設中央第四國會芻議》(思考如何在現有體制下,突破台灣人不能參政的限制)1978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答辯狀)1980
    《囚室之春》(散文,寫於無限期絕食中)1988
    《總指揮的告白》(回顧一生)2009
    《常識:一個台灣人應該知道的事》2011

    作者序

    遺囑 ,往往是歷史的聲音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有史以來,最關鍵性的轉折點。它讓台灣人從世世代代的順服,從二二八的恐懼、沉默中振奮起來。
    外來的蔣家獨裁政權的勢力,也從此下垂,只能靠暗殺手段塗抹其落日餘暉。繼林義雄的滅門血案,陳文成命案,到江南命案終於成為蔣家政權的最後傑作,彰顯其邪惡的心靈與本質。
    美麗島事件,所以和發生在台灣歷史上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反抗事件不同的地方,在於它不是一次性、拋棄性的事件。
    它是台灣歷史上第一次有台灣人的反抗行動,成為國內及國際關注的事件。尤其是該事件持續在全台灣媒體燃燒長達半年以上,高潮迭起的情節直接送到每個家庭和個人。
    美麗島事件喚醒了當代的知識份子,反省自己,認識自己,定位自己。連凡夫走卒都一起接受了美麗島大審,成為庭外的共同被告。
    因為那是一次外來獨裁政權,對全體台灣人的審訊。
    美麗島事件所以會產生歷史性的影響作用,還有:
    第一、美麗島政團的建構者,首次替台灣人民繪製了清晰又完整的台灣籃圖,並高舉了核心信念與價值,結束當年黨外時代以當選為目標的各行其是的狀態,並在外來恐怖統治下組織了一個沒有黨名的黨。海內外有意識的台灣人,終於公然連結在一起。
    第二、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的慶祝晚會意外引爆衝突,獨裁者下手全面逮捕,海內外台灣人因此大團結。
    我在特務圍捕下,竟意外突圍成功。巨額獎金懸賞我的空前通緝行動,扣人心弦,長達一個月,使獨裁者無法速戰速決,快速結案。讓海外台僑及國際人權組織有較充裕的時間,從事營救工作。
    第三、公開的美麗島軍法大審,長達九天,全面吸引了台灣人民投入。軍法大審才是真正扭轉台灣歷史的關鍵因素。沒有公開的軍法大審,美麗島事件只會是另一個大型的中壢事件而已。大審的影響,迄今未熄。
    自古以來,不管東方或西方,任何政治審判都不是靠「法律辯護」可以扭轉命運的。我是所有被告,包括全部律師群,唯一一個真正想利用公開審判的場合,向全體台灣人民上一堂政治大課,強力反擊獨裁者,企圖扭轉頹勢,並向國際表達台灣人民心聲的人。
    我們八名被告都是唯一死刑的被告。每一個都極可能被判死刑。我們被起訴的法條是懲治判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唯一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全部財產。
    我已是全國包括海外公認必定會被判處死刑的叛亂「首惡」累犯。我當然知道,我的人生已走到盡頭了。
    會死的人,絕大多數是低頭懇求寬容。從三零年代莫斯科大審判,二戰後紐倫堡大審,東京戰犯審判,以及台灣的所有政治審判莫不如此。
    美麗島律師也清一色採取這種訴訟策略,作減刑和無罪的辯護,像一般平凡的律師所做的辯護,難望美國丹諾(Clarence Seward Darrow)律師之項背。
    只有一個人例外,那就是我。
    我知道是時候必須把生命獻給台灣,獻給自由,獻給信仰了。
    那是個特務密佈的時代,美麗島軍法大審怎麼會沒有臥底律師? 我們應該問的是那一個或那幾個不是? 我的律師尤清,雖然我們從小就認識,雖然他是我堅持聘請的。但是開庭之前,我也只告訴他:「法律辯護在政治案件中是沒有用的。
    全程我都將行使緘默權,讓世人看到我的抗議。」
    我相信獨裁者及其高級幕僚會很高興我的全程緘默,他們已有對策應付我的緘默。
    其實,我只是要利用尤清律師傳出一個假消息:
    「施明德放棄了。」
    開庭了,我一個人講的話,幾乎比其他七位加起來的話還多!
    比起十幾位律師們,不管質或影響力都更不用講了。
    律師們的辯護詞只是一日新聞,最後連判決書都不理會他們的法律論述。因為在政治案件中,法律辯護是絕對無用的。
    大審中所有律師們都不懂這點,加上他們對當時的恐怖政治,完全不致碰觸,不敢批判。也或許是因為這些陌生的律師,同時具備了另一種特殊身分。
    他們職稱上雖然是辯護律師,其實是法庭中的政治見習生或監視者。
    我是所有被告中準備最充分的一個。從準備死亡到全力反擊!
    調查庭該說什麼?
    對質庭應如何反應?
    辯論庭如何攻防?
    最後陳述必須說什麼?
    整個庭訊過程的肢體語言,要傳達什麼訊息給世人、後人?
    這些,在囚房裡我已經獨自思考、撰述完全了。

    我笑傲法庭。
    一個死囚在決定他死生的法庭上,全程狂傲不羈,其實就是給獨裁者最完整有力的答辯狀。
    肢體語言是另類答辯狀!
    舉世有幾位準死囚在法庭上遞出這種答辯狀?
    最後陳述前兩個小時,我才意外知道林義雄家發生了滅門慘案。我才順從內心的呼喚,哭泣地請求法庭:
    「請判我死刑! 我請求! 我請求!」

    在特務層層戒護下,誰能夠悄悄進去刺殺了一位老婦人和三位稚女,還能無影無蹤地消失?
    這,還需要證據來證明是誰犯案的嗎!
    當然是蔣家特務!
    那些偽客觀的證據論者說:證據在那?
    四十年後,還在問這句話,就是蠢人;否則,就是蔣家特務的同路人。

    我在大審法庭的政治答辯,最主要的論述是:
    第一、「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台灣應該獨立,而且已經獨立三十年,她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公然挑戰蔣政權好戰自私的反攻大陸國策。
    第二、「台灣民主四大害」: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直斥蔣政權的獨裁邪惡本質。
    第三、「先抓人再找證據」,抨擊御用司法危害台灣。
    第四、「未暴先鎮,鎮而後暴」,道出美麗島事件的真相。
    這些立論現在看起來,稀鬆平常,當時卻是突破性的、引領性的,致命性的。

    我的笑傲,我的政治反擊,反而使獨裁者不敢殺我。
    殺了我,我立刻成烈士,被封聖。
    反抗者,怕死必亡!

    四十二年後,除了御用司法仍在荼毒台灣之外,其他全部完成了。尤其「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已經是現代台灣人民的最大公約數,仍將引領兩岸的政治路線。
    李登輝的中華民國在台灣;陳水扁的中華民國是台灣;蔡英文的中華民國台灣,全部源自於當年我這個叛亂首惡的法庭主張,當年曾被持續強烈抨擊。真理不怕火煉。它終於成為台灣的主流品牌。
    當年我說,台灣以中華民國之名,已經獨立三十年了,今年(二〇二一)蔡英文總統說已經獨立七十二年了。代代相傳。
    長期的事實,就是最強而有力的法理基礎。國際法也如是。

    我當年在法庭的答辯,成為各大媒體的主題,也為國際媒體所報導。
    全體台灣人民,不分海內外一起聆聽。
    這份遺囑就是當年答辯狀的全部聲音。
    願年輕世代復習台灣的來時路,那是台灣抹不去的信史,包括血與淚。

    事隔四十二年,台灣的恐怖血腥統治已經不再存在。
    民主,解放了每一個台灣人的心靈。但,同時也把人性中的劣根性,一起釋放了。這是民主的邪惡處。
    民主,不是絕對完美的。
    自由,不是無限制的。
    人權,必須代代追求、維護。

    台灣是歷經外來殖民統治四百年的美麗島嶼。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反而中國才只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而已。
    因為荷蘭、西班牙、明鄭、大清、日本和中國都曾先後輪流殖民統治過台灣。
    中國只是其中的外來統治者之一。何況,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以來,迄今從未一分一秒統治過台灣。
    台灣,完全不像香港、澳門。
    現代的台灣人民,不管你頭頂著的是台灣記憶體,還是中國記憶體,台灣終究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共同生存及發展的空間。
    台灣在我們這一代人手中,已經終結了台灣悲劇,結束了台灣四百年來被外來殖民獨裁統治的悲慘命運 。
    台灣人民當家做主了。
    重新出版這本以血淚寫成的文字,我只想對晚輩們說一段話:
    請好好以智慧而非口號守護台灣的主權獨立,努力使台灣成為更適合居住的國家。
    使台灣成為我們珍愛的鄉土,子孫們可以放心地以台灣為永遠的故鄉,向全世界去發展,緊抱信仰與價值,追求傑出,追求卓越!
    我已經沒有機會了,你們機會無窮。
    這,就是我重新出版四十二年前,在死刑邊緣寫下的遺言般的文字的唯一心願。

    這,亦是我第一次為這本書寫下序文。
    遺囑,往往是歷史的聲音,訴說著那個時代的悲苦和美夢。

     

    目錄


    謎樣的傳奇人物 
    一個逃避空襲的小孩 
    雙重身分,兩項使命
    台灣人,人權工作者
    世界公民,反戰份子
    台灣問題與基本人權及世界和平的關係
    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
    解決台灣問題的具體方案
    我對如何突破台灣問題的主張與做法
    無家可歸的出獄人──現代「李伯」
    推動「台灣民主運動」的藍
    四大「階段」,四條「路線」
    台灣現代史的里程碑──「美麗島政團」
    「美麗島精神」永遠不死
    形成「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的人際背景
    「台灣悲劇」──台灣人寧做小國的主人,不做大國的奴隸
    「大陸人」陷於窘境中
    國民黨當權集團的本質
    流亡政權的報復心態
    少數統治多數的恐懼心態
    「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的含義與作用
    從國際法看「中華民國模式」
    願為人權與和平受苦受難
    我請求判我死刑!我請求!我請求!

購物須知
寄送時間
全台灣24h到貨,遲到提供100元現金積點。全年無休,週末假日照常出貨。例外說明
送貨方式
透過宅配送達。除網頁另有特別標示外,均為常溫配送。
消費者訂購之商品若經配送兩次無法送達,再經本公司以電話與Email均無法聯繫逾三天者,本公司將取消該筆訂單,並且全額退款。
送貨範圍
限台灣本島與離島地區註,部分離島地區包括連江馬祖、綠島、蘭嶼、琉球鄉…等貨件,將送至到岸船公司碼頭,需請收貨人自行至碼頭取貨。注意!收件地址請勿為郵政信箱。
註:離島地區不配送安裝商品、手機門號商品、超大材商品及四機商品。
售後服務
缺掉頁更換新品
執照證號&登錄字號
本公司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16606102-00000-0
關於退貨
  • PChome24h購物的消費者,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請留意猶豫期非試用期!!)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原狀(復原至商品到貨時的原始狀態並且保持完整包裝,包括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商品一經拆封/啟用保固,將使商品價值減損,您理解本公司將依法收取回復原狀必要之費用(若無法復原,費用將以商品價值損失計算),請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使用,以免影響您的權利,祝您購物順心。
  • 如果您所購買商品是下列特殊商品,請留意下述退貨注意事項:
    1. 易於腐敗之商品、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客製化商品、報紙、期刊、雜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於收受商品後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2. 影音商品、電腦軟體或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一經拆封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3.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一經您事先同意後始提供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您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4. 組合商品於辦理退貨時,應將組合銷售商品一同退貨,若有遺失、毀損或缺件,PChome將可能要求您依照損毀程度負擔回復原狀必要之費用。
  • 若您需辦理退貨,請利用顧客中心「查訂單」或「退訂/退款查詢」的「退訂/退貨」功能填寫申請,我們將於接獲申請之次日起1個工作天內檢視您的退貨要求,檢視完畢後將以E-mail回覆通知您,並將委託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在5個工作天內透過電話與您連絡前往取回退貨商品。請您保持電話暢通,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退貨商品仍由特約廠商進行驗收),宅配公司取件後會提供簽收單據給您,請注意留存。
  • 退回商品時,請以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原封包裝後交付給前來取件的宅配公司;如果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已經遺失,請您在商品原廠外盒之外,再以其他適當的包裝盒進行包裝,切勿任由宅配單直接粘貼在商品原廠外盒上或書寫文字。
  • 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因契約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您同意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以利本公司為您辦理退款。
  • 本公司收到您所提出的申請後,若經確認無誤,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返還您已支付之對價(含信用卡交易),退款日當天會再發送E-mail通知函給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