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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采活現:為神而活的基督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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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詳情
作者:
譯者:
顧華德
ISBN:
9789575569884
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3/11/17
  • 內文簡介

  • <內容簡介>

    作者認為基督教的基本真理有這五大基本支柱。簡單地說,基督信仰可以定義為:
     1. 以三一神為導向
     2. 以基督為焦點
     3. 因聖靈而得力
     4. 以教會為家
     5. 以天堂為盼望

    而刻意列出這些教義的用意,是要我們不單單只是相信,更要憑著信心做出回應。例如,若真正的相信三一神,就是導引自己的生命與三位一體的神密切相交,而這就是「以三一神為導向」。

    以這五大支柱為根據,我們可以更明確而名正言順地主張: 神學就是以三一神為導向,著眼於基督,在聖靈幫助下,以教會為家,抱著永生的盼望為神而活的教義。

    這個定義簡短地總結了前面強調的五大支柱。如果基督教神學無法引導我們迎向啟示這一切的神,那麼就稱不上是真正的基督教神學,也不會是真正的神學。因此,如果一個教會的敬拜、教導和證道,無法激勵信徒藉著聖靈、經由基督為神而活,就會成為一個危險的場所,因為這會使許多信徒以為一切靜好,但事實卻正相反。同樣,敬拜時掀起激情未必就真能營造出這樣的生命,但這樣的生命必須彰顯在生命的各個面向上(儘管在此世稍顥瑕疵)。儘管這句話相當沈重,但是誰願意浪費時間到一個靈命衰退、以虛謊取代真理、以人的形象造神、以娛樂取代「虔誠、敬畏」(來十二28)的場所裡去敬拜神?


    ★目錄:

    專家推薦
    致謝
    前言

    第一部分 以三一神為導向的生命
    1. 三一神
    2. 與三一神相交
    3. 尊榮的三一神

    第二部分 以基督為焦點的生命
    4. 位格
    5. 先知,祭司,君王
    6. 生與死
    7. 高舉
    8. 救贖的果效

    第三部份 充滿聖靈大能的生命
    9. 恩賜
    10. 定罪
    11. 聖潔
    12. 光照

    第四部份 以教會為家的生命
    13. 組織架構
    14. 敬拜
    15. 洗淨
    16. 餵養

    第五部份 盼望天堂的生命
    17. 新天新地
    18. 外邊的黑暗地

    結語—向神而活
    附注
    一般索引
    經文索引


    <作者簡介>

    馬克.瓊斯(Mark Jones)
    馬克.瓊斯牧師是荷蘭萊頓大學博士(PhD, Leiden Universiteit),自2007年擔任加拿大溫哥華信心改革宗長老教會(PCA)的牧師,同時任教於南非的自由州大學(University of the Free State)。他經常在南非的威克里夫神學院(John Wycliffe Theological College)以及世界各地的神學院演講,也常於部落格 Reformation21.org 發表文章,最近正努力寫作與改革神學和「Sheer Christianity」相關主題的書籍。


    ★內文試閱:

    •前言

    為神而活

    神學最正確的定義即:探討藉著基督為神而活的教義。—瑪斯崔希特(Petrus van Mastricht)
    神學就是關於向神而活的教義/教導。—威廉.艾姆斯(William Ames)

    為神而活。真正的生命始於我們為神而活:「你們若靠主站立得穩,我們就活了。」(帖前三8)我們不是以各種生活方式為自己而活,就是以各種生活方式為主而活;在此生為主而活的意義,就是為要在來生為主而活—要享受後者就必須先投入前者。

    那麼我們要如何為主而活呢?基督教對此的回覆只有一個最佳方案。

    我們若要活出基督徒生命,首先就必須堅信正確的教義與敬虔的生活緊密相繫在一起、不可偏廢,而且前者就是後者的基礎。保羅非常明白這個道理,因此在勸勉他的徒弟提摩太如何防備錯誤教導與糜爛生活時,他表示:「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四16)我們還可以舉出其他例子,但諸位從保羅書信(尤其是羅馬書和以弗所書)裡面就可以瞭解教義與生活的密不可分(也就是,從表述導引出命令)。

    魯益師也瞭解神學與倫理學之間的密切關係。好比,在《返璞歸真:純粹的基督教》(Mere Christianity)一書中,他首先敘述的是基督教的基本教導,然後才探討從那些神學原則中衍生出的道德觀。魯益師曾在其他地方清楚闡釋二者之間的連結:
    就我來說,往往發現教義書籍比靈修書籍更有益於靈修,而且我深深以為其他人可能也有同樣的經驗。我相信許多或跪或坐、翻開靈修書籍卻「毫無感動」的人,當他們轉而嘴裡咬著一根煙斗或手裡握著一隻鉛筆、努力地思索一個艱難的神學問題,其內心便會不由自主的開始哼唱。

    換句話說,真正的靈修書籍必然充滿教義,而探討教義的書
    籍也應該有益靈修。教義和靈修相互為友(羅十一33-36)。

    清教徒威廉.艾姆斯(William Ames)深知二者間的聯繫,因此說出「神學就是關於向神而活的教義/教導」這句名言。對艾姆斯來說,儘管神學始終都是思想上的抽象概念,但是絕對不能夠脫離現實中根據意志所發出的回應。荷蘭改革宗神學家瑪斯崔希特(Petrus van Mastricht)以艾姆斯的觀念為基礎表示:「神學的最正確定義就是,探討經由基督為主而活的教義。」增添「經由基督」一語,就是要強調我們若不與基督合一就無法為神而活、也無法向神而活。瑪斯崔希特跟艾姆斯同樣認為神學上的理論與實踐攜手並行,既然如此,「迄今為止,神學所探討的一切無非就是,人的生命應該以神為導向,……故此神學不過就是經由基督為神而活的教義。」因此,純正的神學(若被人接受)能帶來純正的生命(若被人奉行)。

    純粹基督教
    但願上面這些想法能夠說明何以一本闡釋基督徒生命的書會寫得像是在討論神學教義一樣。讀者可能還會注意到我只專注在五個議題:三一神,基督,聖靈,教會和來生。我選擇這些議題是因為它們關乎基督教最根本的核心教義。在衡量這樣的選擇時,且讓我們回顧魯益師的《返璞歸真:純粹的基督教》。魯益師指的是使所有虔誠的基督徒合而為一的基要信仰,而且他表明這個名稱和觀念是借用自清教徒巴克斯特(Richar Baxter)。

    巴克斯特的用意是要駁斥宗派思想的分裂主義,因此稱呼他自己是萬世萬代遍布各地的「基督教會」裡的「一個純粹基督徒」。按照純粹基督教的觀念,他稱呼自己是一個「大公基督徒」(Catholic Christian),所謂大公不是指羅馬教會,而是指一般符合使徒信經共通教導的意思。他屬於「堅決反對分門結黨的那個陣營」而不屬於「任何分裂或者相互對抗的宗派。」

    我們可以認為巴克斯特偏頗地排斥宗派的用意是為了要把他自己定位為純粹的基督徒,也可以同樣地不認同他對純粹基督徒的定義;然而,他那「純粹基督徒/教」的想法,清楚地顯示他渴望得到一個能夠使所有真正的信徒合而為一的共同基礎。對巴克斯特來說,這必然不會是一條可以便宜行事或者得過且過的捷徑,而是一條能夠消弭不必要的紛爭的道路。他也曾針對基督教不同的宗派表示:我們可以輕而易舉地成為任何一個宗派的會友;但要成為那種每個人都想成為的基督徒就不是那麼容易了。我們可以輕而易舉地為任何一個宗派或者信念大發熱心,但是要眾人都普遍地為基督信仰燃起熱情或者持續火熱,就不是那麼容易了,需要費盡心力才維持得下去,因為分門結黨的衝動會撲滅它。要愛自己所屬的宗派非常容易,但要對所有基督徒都發揮大愛、並一直活在聖潔的慈愛與言語中(基督徒團契的特質),可就不是那麼容易了。

    巴克斯特表示,這樣的團契所彰顯的就是「現實世界中的聖潔」,他指的顯然就是經由基督為神而活。隨之而來的就是,這種團契應該「活出永生的盼望,也就是分別為聖的人將會活在無盡的喜悅中、而那些沒有分別為聖的人將會生活在永刑與咒詛中;他們雖然活在現世中,但真心相信天堂與地獄的存在,以及末日審判的必然到來。」7

    顯然,並不是所有認為自己是「純粹基督徒」的人都配得上這個稱呼。十七世紀的異端約翰.比德爾(John Biddle)稱自己是「純粹基督徒」,結果遭到約翰.歐文(John Owen)的斥責(有得到國會的授權),歐文的評論是:「現在,不論此人是個『純粹基督徒』或只是個純粹譁眾取寵的琉善派(Lucian),就由讀者自行判斷吧。」8 現在有許多人就像比德爾一樣自稱是「純粹基督徒」,卻只會耍嘴皮子,甚至公開否認基督信仰的基本真理(例如,三一神第二位格的耶穌基督的永恆性)。

    我必須承認,我在這一點上倚重的是巴克斯特和魯益師,以及他們對「純粹基督教」的重視。有鑑於此,此書的主要目標就是勾勒出基督信仰的基本真理,藉此闡釋為神而活和向神而活的意義。換句話說,此書就是身為牧師的我獻給我所牧養的羊群和其他基督徒的「基督信仰入門之書」。

    這種方式的歷史根源就是使徒信經,教會歷史上已經有許多人探討過這一份為基督信仰奠定基礎的信經。弗朗西斯.圖倫丁(Francis Turretin)在其《辯道學要義》(Institutes of Elenctic Theology;十七世紀一本非常繁瑣複雜的系統神學著作)中就表示,基本信條猶如—關於聖經是出自神之啟示的教義⋯⋯即其為獨一又完美的信條;關於三位一體的神;關於基督,救贖者及其最完美的圓滿;關於罪及其懲罰—死亡;關於律法及其所無法拯救;關於因信稱義;關於恩典與善工之必要,成聖與敬拜神,教會,死人復活,最後審判與永生,以及與這一切相關的教義。所有這些都緊密地連結在一起,從而彼此互相依存。這一切可說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缺一不可。

    除了圖倫丁,還有許多學者都曾總結基督信仰的主要教義。不論是在宗教改革時期、後宗教改革時期,或者最近幾百年間,許多著作都在探討這些議題,但所強調的重點各有不同。我對基督教的基本真理有我自己的觀點,而我著重的就是下面這五個基本支柱。簡單地說,基督信仰可以定義為:
    1. 以三一神為導向
    2. 以基督為焦點
    3. 因聖靈而得力
    4. 以教會為家
    5. 以天堂為盼望

    讀者可能已經注意到我刻意列出這些教義的用意,是要我們不單單只是相信,更要憑著信心做出回應。例如,若真正的相信三一神,就是導引自己的生命與三位一體的神密切相交,而這就是「以三一神為導向」。依此,我可以根據上述五大支柱為神學下一個更明確的定義:神學就是在教會裡,經由基督,在聖靈幫助下,為神而活,並盼望著天堂的榮光。

    以這五大支柱為根據,我們可以更明確而名正言順地主張:神學就是以三一神為導向,著眼於基督,在聖靈幫助下,以教會為家,抱著永生的盼望為神而活的教義。

    這個定義簡短地總結了前面強調的五大支柱。如果基督教神學無法引導我們迎向啟示這一切的神,那麼就稱不上是真正的基督教神學,也不會是真正的神學。因此,如果一個教會的敬拜、教導和證道,無法激勵信徒藉著聖靈、經由基督為神而活,就會成為一個危險的場所,因為這會使許多信徒以為一切靜好,但事實卻正相反。同樣,敬拜時掀起激情未必就真能營造出這樣的生命,但這樣的生命必須彰顯在生命的各個面向上(儘管在此世稍顥瑕疵)。儘管這句話相當沈重,但是誰願意浪費時間到一個靈命衰退、以虛謊取代真理、以人的形象造神、以娛樂取代「虔誠、敬畏」(來十二28)的場所裡去敬拜神?

    以聖經為生命的基礎
    某些人可能會認為我遺漏了一個支柱(尤其是依循著前面圖倫丁「以神的話語為神學起點」的論點而言):我們豈不是應該同時主張活出以聖經為基礎的生命嗎?確實,我們同意,在任何關於三一神、基督、聖靈、教會和天堂的討論裡,都必須以出乎我們自身以外、惟獨由神所啟示的基本源頭為基礎;神屈尊就卑、以人類的能力自限,雖然貴為創造主卻願以被造物的身分與我們相交。

    我寫作此書的目的,就是完全按照神話語的啟示,陳述其中關於生命的首要教導。若離開了改革宗惟獨聖經(Sola Scriptura)的信念,那麼此書竭力主張「為神而活」的呼籲就會是一場徒勞。

    我們服事的是一位基於憐憫向祂的被造物啟示祂自己的神。祂藉著被造的外在世界與被造之人的內心,明確地向所有人類啟示祂自己。儘管神已經明白地向所有人類啟示祂自己並從而使我們「無可推諉」,但是人類卻因為不敬虔而「阻擋真理」(羅一18-20)。因此,雖然自然啟示已經清楚明白地顯示神,但對墮落的人類來說,卻仍不足以使我們活出敬虔的生命。

    於是乎,我們需要永遠記載在聖經裡的特殊啟示方能勝過我們的罪,並引領我們經由基督回到神的面前;惟獨身為神–人的祂能夠使我們與神和好。西敏寺大要理問答(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1647)中的第二問答,完滿地總結了這個觀念:
    問:怎麼知道神的存在?
    答:人類內心的自然之光,以及神的作為,清楚明白顯示神存在;但是,就人類救恩而言,惟獨祂的話語和聖靈才能充分並有效地向人類啟示出祂。

    所以,儘管我們能夠藉著自然之光得知神,但我們惟有藉著特殊啟示之光才能經由基督來到祂面前。正如西敏寺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清楚表示的,要領受這樣的啟示就需要「神之聖靈的內在光照」(1.6),這樣才能夠「識透」祂所啟示的「救恩」(例如,帖前一5)。

    來自神的話語就是祂「親口說出」的話語,就是神所默示(因此是無誤的)的話語,因而「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你是否注意到保羅表示神的話語對教導(真理)和操練(生命)都是有益的?的確,瑪斯崔希特是根據聖經而把神學定義為「經由基督為神而活」,這意味著神學是作為「永生之道的言語」(約六68;參徒五20),並區辨出凡聽從天父之教訓的人就是來到基督面前的人(約六45)。瑪斯崔希特主張,「這整套神學的宗旨就是要塑造一個人的生命並將其引導到神面前,因為聖經所提的一切都以此為脈絡與依歸。」

    西敏寺信條第一章依舊是歷來對整部聖經最扼要完備的陳述。而我這本書想要強調其中的幾項教導。首先,聖經本身已自具足,因為其中所啟示的是「關於(神)自己的榮光,以及人類的救恩、信心與生命」之信息(1.6)。其次,聖經是「最必要」、或者說不可或缺的文字紀錄,因為「以往神向其百姓啟示祂自己的其他方式已經止息」(1.1)。第三,聖經是指導信仰與生命的權威,也是所有神學「爭議」的「至高判準」(1.10)。掌握這種權柄的不是人也不是教會,「而是完全在創造主神(祂就是真理);因此,我們要領受它,因為它就是神的道」(1.4)。總之,在我們瞭解這五大支柱時,我們可以這麼說:惟獨神的話語足以為生命闡明這些教導、且是這些教導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惟獨神的話語能夠使我們生命中的這些教導被賦予當有的權柄。

    當我們開始詳細探討這五大支柱時,要以「以三一神為導向的生命」作為起點。雖然耶穌是我們信仰與生命的焦點,但我們需要先瞭解三位一體的神,才能瞭解基督的位格與作為。接著我們要探討「以基督為焦點的生命」,而這樣的生命必須同時「充滿聖靈的大能」才能持續恆常。接著我們要來思想關於基督的新婦,也就是教會,倘若我們真正屬祂的話,就理當過著「教會生活」。最後,我們要一探「盼望天堂的生命」,指望我們將來從死裡復活後永遠活在基督面前,然而那些不屬基督的人卻要在死後接受永刑。

    •摘文

    1. 三一神

    只要你是基督徒就必須愛那些屬基督的人(約十三35;約壹三14)。但是,你也會愛教會歷史上為真理而戰的那些人嗎?(透過這些人在心理、屬靈與知識領域裡所進行過的爭戰,使得你我能夠更清楚明白地宣揚、認識與敬拜神)。許多基督徒都深深擁戴三一神論,他們曾經為這個教義甘冒生命的危險;難道我們不該因為神和那些曾經為真理獻上鮮血、汗水與淚水之人的緣故,珍惜這個教義嗎?我認為因著神、以及我們在主裡的弟兄姊妹們,我們就有責任去喜愛研究我們的三一神,好讓我們能夠與神的每一個位格相交。我們無法與我們所不認識的神相交。

    若對三一神缺乏明確的認識,那麼基督教就無法存在也無法興旺。基督教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其無比榮耀的奧秘,主要就是:(1)神獨子的道成肉身;(2)三位一體的神,既為一(本質)又為三(位格)。在探討三一神的時候,儘管我們可能會痛苦慘叫,但相較於認識神真貌之後的喜悅,那就微不足道了。

    許多神學家和知名講員紛紛指責基督徒顯然普遍欠缺深入認識這位偉大神的渴望。雖然沒有統計數字支持這個指責,但這顯然會讓我們對這個關鍵真理提出一個重要問題:「三位一體」是否真的在我們的思想、甚至我們對神的默想中,佔據重要的位
    置?教會在關於聖父、聖子和聖靈的知識上,對羊群的教導是否
    足夠?

    一神,三位格

    基督教最顯著之處就是相信具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與聖靈)的獨一真神(申六4,卅二39;賽四四8)。在提到獨一真神的時候,西敏寺大要理問答(第九問)表示:「至高神有三位格,聖父、聖子與聖靈;而這三位格是獨一永恆的真神,在本質、能力與榮耀上都一樣;然而各位格的屬性不一。」(例如,太廿八19;約一1,十30;徒五3-4;林後十三14。)簡言之,三位一體的教義意味著多而一。我們的一神論(monotheism)必須是符合基督教的一神論。我們相信的不是把三一神拆解為互不相屬(不只是相異而已)之眾神明的多神論,也不是把三一神壓縮為沒有位格區別之單一存在的神格惟一論(monarchism)。1 確切地說,我們對三位一體的認識有一定的限度,如果逾越神已經啟示我們的範圍,就會使我們走偏,而且可能會成為異端;而否認這個特點則會傷害我們的靈魂。曾有一位無名氏(並非某些人所認為的奧古斯丁)表示:「追究三位一體,會讓你喪失心智;否認三位一體,會讓你喪失靈魂。」2 儘管我們可能無法完全瞭解神對其三位一體的啟示,但我們千萬不可否認祂是三位一體的神。

    我們必須認定:聖父是神(羅七25),聖子是神(徒二十28;多二13)以及聖靈是神(詩九五3、8、9;對照來三;徒五3-4;林前三16-17)。然而,世上只有一位神。在至高神裡面,他們各具不同位格,聖父不同於聖子也不同於聖靈,而聖子不同於聖父也不同於聖靈,同時,聖靈不同於聖父也不同於聖子(例如,太三16-17)。

    基督教的一切都是按照神是一(本質)而三(位格)這個真理架構的。這是所有基督徒都認同的真理,而且從現在到永遠都會認同。這是我們在榮耀裡盡心、盡性、盡意與盡力堅守的真理。尼西亞信經(the Nicene Creed,寫成於公元325年、修訂於公元381年)和使徒信經(the Apostles’ Creed,寫成於大約公元二到四世紀之間)是基督教兩篇最偉大的普世信經,它們都主張三位一體教義。但是,最鏗鏘有力地陳述三位一體教義、並將之明確安置在基督教核心位置的最古老信經,莫過於亞他那修信經(the Athanasian Creed,寫成於大約公元五到七世紀之間)。請注意開頭幾句話勾勒出的三一真理:凡得救者的首要之務就是持守大公信仰。任何人若是無法完整無瑕地堅守此一信仰,必將永遠滅亡。大公信仰乃:我們敬拜三位一體的真神,雖然三位卻是一體;其位格不相混淆,其本質毫無分別。聖父是一位格,聖子是一位格,而聖靈又是一位格。但聖父、聖子與聖靈同為一神;享有同樣的榮耀,共具至高尊貴直到永遠。聖父如此;聖子如此;聖靈亦如此。3

    不論是將最根本的基督信仰稱為純粹基督教、樸質基督教、核心基督教或者其他任何名稱,實際就是三一論基督教。我們歸屬的大公信仰堅決主張我們要持守「神既是三又是一」這個絕妙真理。所以我們所信的是一位具有三個位格的神,這三位格都具有完全相同而且毫無差別的本質。4 這三個位格因為其無限完美,而能夠相互滲透卻又依舊完全相合,並且永遠豐滿自足。祂們共寓同存(co-indwell and co-inhere)在一起,相互間能夠融洽無礙又個別獨立地相交,因為祂們三位同樣享有毫無差別又無限純粹的本質。神學家過去一直使用互相內住(circumincession;源自拉丁文)或者互滲共存(perichoresis,源自希臘文)指稱三一神各個位格間的這種親密的關係。

    若是神只有一個位格,就沒有其他位格可以愛而只能夠愛自己。若是神有兩個位格,那麼祂們就沒有其他位格可以去分享關於祂們之間的愛。然而,三位一體的榮耀就是:聖父與聖子之間的愛透過聖靈的連結就可以分享出去。「神就是愛」(約壹四8),而神之愛的特點就在於三位格之間分享的愛。

    三一神的秩序與作為
    因為神是三位一體,其無上又永恆可喜的自愛本質就是「給予」(giving)。神沒有創造世界的需要,因為祂是永恆而至極的獨立自存,所以祂不需要在祂之外的任何事物。然而,祂依舊決定要創造這個世界,並表現出與祂的完美本質一致的外在作為。

    奧古斯丁探討三一神的創舉,建立起一個神學上的共通點,那就是三一神的外在作為都是出自三位格一致的共識。用這位大神學家的話來說就是:根據大公信仰,三位一體就是我們持守的信仰,並深信—甚至有幾位古代聖徒與聖人也知道—祂們彼此間緊密相繫不可分離,因此三一神的任何作為都必須被認定是聖父、聖子與聖靈的共同作為。6

    所有三位格都一致贊成每一項作為;祂們一致同意並協力完成祂們當中任何一位所成就的作為。例如,誰使基督復活?新約聖經顯然強調的是聖父,但是沒有忽視其他兩個位格(約二19,十17-18;羅四24,八11;西二12-13)。因為三位格都協力參與每項作為,聖經表示聖父、聖子與聖靈都曾參與基督從死裡復活這件事。

    有鑑於此,雖然三一神的外在作為都會同樣地歸屬於一位格以及其他兩位格,但三個位格之間的某些(內在)作為卻有些許不同:聖父是源頭,聖子是由聖父所生,而聖靈則是出自聖父與聖子。聖父往往被稱為「神性的泉源」(fountain of the deity),因為祂是生者(the begetter)而非被生者(the begotten)。

    既然如此,那麼三位格就各具不同的自立性(subsistences),因此每個位格的作為就會符合祂們各自的存在並與之相呼應。身為神性源頭的聖父「發起」工作;聖子承載(carries)工作;而出自聖父與聖子的聖靈就執行並完成聖父與聖子的工作(林前八6)。保羅在以弗所書一開始就強調三一神:「從創立世界以前」,聖父在聖子裡揀選我們(一4);聖父藉著耶穌(在耶穌裡)預定我們(一4-5),「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一7);然後聖靈完滿成就聖父與聖子的工作(一13-14)。因此,神外在的作為雖然是完整而不可分割的,卻可以歸屬為三位格中特定的一位。

    雖然三位格都同樣平等又同樣永在,但就次序而言,聖父居首,聖子居次,而聖靈居三。既然聖靈居於末位,祂就是出自聖父與聖子。祂是三位一體的連結(也就是聖父與聖子之間),祂出自於愛。一如聖靈連結著聖父與聖子,聖靈的特徵就是把罪人(蒙基督的作為而得拯救者)和基督聯合在一起,從而與聖父聯合在一起。

    神的啟示者
    神沒有向百姓隱瞞其三一神性。身為人格神(personal God)的神樂於分享祂自己,祂驅使我們思想其一而三的神性。尤其是新約聖經進一步揭露了三位一體的奧秘,我們應該因三一神而感到如痴如狂,正如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在深思神的一體三位時的反應:我在識透一體的奧秘後,立即就因為三位格的榮耀而得到光照;我在識別三位格後,立即就被引導回一體。每當我想到三位格中任何一位我就會想到祂是屬於一體的,然後我就熱淚盈眶,接著我逐漸無法掌握自己的思緒。我無法瞭解其崇高廣大,更不用說繼續思想更崇高廣大的另外二位。每當我同時默想三位格時,我看到的只是一團烈焰,而無法分別或者切割那整全的明光。

    神啟示祂自己是三一神的主要途徑就是祂愛子一生的言行與先知事工。聖子啟示出聖父:「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路十22)聖子也啟示出聖靈,尤其是約翰福音十四到十六章最後晚餐的對話。例如,基督在提到聖靈的主要工作時,這麼說:「他(聖靈)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4)

    我們的主毫無隱瞞地告訴門徒自己的身份、祂如何啟示出聖父,以及當聖靈以聖子之啟示者的身份到來時會做的事情。因此我們可以說,主耶穌基督的事工彰顯出神樂於向我們啟示祂自己的心意。這啟示的媒介其實就是基督。

    我們能夠得知神的救恩,就是以聖子為中介。基督就是將神的榮耀、完美與心意啟示給其百姓的那道光。聖子所分享的就是祂在道成肉身之前就已經熟知的聖父。聖子降世的原因有許多,不只一個而已。但其中最重要的或許就是,祂來是為要傳揚聖父:「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聖子的言行與事工不但清楚顯示神的三位一體,也彰顯出其諸般無形的屬性,而聖子就是完全表現出這些屬性的舞台。

    現實中的三位一體論
    相信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就必須接受三位一體論,但未必需要徹底瞭解其中所有細節與複雜性。偉大的普林斯頓神學家查爾斯.賀智(Charles Hodge)提出基督徒在信仰上應該持守三位一體論的底限,是因為—信仰的漫不經心或者不成熟,會使得甚至連神的百姓也無法瞭解這個詞彙所要表達的意義。他們全都相信神、創造主與供應者
    ⋯⋯他們⋯⋯相信神聖的拯救主與神聖的成聖者。就這樣,在他們的宗教信念中已經具有三位一體教義的要素。

    前面提到的亞他那修信經對信徒的期待,顯然高過十九世紀的賀智的期待—而且我們可以說,在一百多年以後,我們的期待甚至更低了。我認為,就賀智對三位一體論的這種基本認識來說,他實際上是一個形態論者(modalist,然而在哲學上不是嚴格的形態論者),也就是認為神雖然是一,但可以扮演供應者、拯救者與成聖者的角色;不過,我認為基督徒會更樂於相信,身為創造主與供應者的聖父差派了身為救贖者的聖子。此外,身為成聖者的聖靈則是聽從聖父與聖子的差派。總而言之,在經過神的聖言之教導後,基督徒有幸能夠知道神性具有三個位格,祂們全都在基督徒的生命與救恩上擔任重要的角色。

    然而,被譽為「清教徒王子」約翰.歐文在討論三位一體論和其他奇妙的教義時表示,三位一體論使我們「瞠目結舌」,例如,神百姓最初聽聞三位一體論時就是如此,因為對我們來說,三位一體真理實在「極其偉大、極其崇高」且難以接受。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教導後,我們的本性終於「俯伏」並順服神所啟示的真理。歐文問:「在神賜下的整部聖經裡面,乍看之下讓我們心生畏懼的教義不就是三位一體論?多少人都在這點上踉蹌跌倒!」接著,他主張在提出三位一體論並加以解釋後,除非我們接受它,否則「所有其他與神相關的事情(例如,與神相交)都於靈魂無益。」歐文又說:「剔除三位一體論,那麼……靈魂就會失去所有愛與良善之成就的基礎。」11 歐文所表達的意思就是,初信基督徒可能會誤解或者不知道三位一體論,而他們正在認識聖經裡關於榮耀的三位一體論的教導,並逐漸有所回應。他們一旦充分瞭解而成為成熟的信徒之後,就必須接受它。對教義認識不清是一回事,否認教義則是另一回事。

    極簡主義(minimalism)主張的「純粹三位一體」(mere Trinitarianism)確實非常類似賀智的說法—即使是這麼簡約的主張也有很大的益處。不過,基本三位一體論能夠使靈魂受益良多,讓基督徒的敬拜(公開的及私下的)與生活(集體的及個人的)都更進一步以三一神為導向。基督教堅定不移地相信神是同質共存的三位一體。但其涵義顯然不只如此:我們相交、喜悅、盼望與感恩的基礎完全在於我們對三一神的認識,以及祂以不同的位格—聖父、聖子與聖靈—與我們建立的各種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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