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編號:DJAG0N-A900HER0L

這是一本行政法解題書(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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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2024/08/20
商品詳情
作者:
ISBN:
9789574644353
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4/04/12
  • 內文簡介

  • 由於「行政法」一科涵蓋範圍橫跨程序法與實體法,且往往與時事高度連結,常讓人有「課內都讀不完卻還有無止盡的時事要討論要唸」的崩潰感,如果只有單修學校的行政法這門課,面對各種變化的題型,恐怕拿到考卷還是只能望卷興嘆。
    身為國家考試的過來人,筆者深知國家考試的這條路走起來有多麼疲累、多麼消磨人心,在一切資源(時間、金錢還有最重要的腦容量)都有限的情況下,最高指導原則永遠是以CP值最高的方式準備每一科,而不可諱言解題書就是這樣的存在。由於行政法考題常有各級考試中互相流用的趨勢,因此本書兼顧廣度與深度,除了律師司法官外,亦盡力補充各級考試行政法考題,包括法警、高考法制、檢察事務官等,此外,也包含法研所考題,希望能在有限的篇幅內,給予讀者最大的幫助。
    本書與坊間同類書籍最大的不同在於,筆者於撰寫擬答時完全依照考生的能力作答,並依考試時所能作答的有限時間回答,因此擬答上絕對不會出現「完美但根本寫不到」的答案。然而讀者也無須擔心,必要的相關資訊、重要實務見解,筆者仍會在擬答後以自製的表格、架構圖等為各位補充。近年考試規則變動頻繁,衷心期盼此書能成為各位讀者在行政法這片大海中的一塊浮木,幫助大家早日脫離國考的苦海。
  • 作者簡介
    磯貓人
    東吳法研公法組博士班
    執業律師
    作者序
    六版序

    本次改版距離上次又過了2年,這兩個年度的行政法變動幅度相當大,除了行政訴訟法的修正之外,不少實務見解也隨著憲法法庭的判決而產生重大變革,對於考生來說,說真的非常吃力。不幸的是,行政法院的大法庭似乎沒有提高效率,導致考生需要在眾多行政法院的實務見解當中大海撈針。為了節省各位考生的時間,本次改版也以這2年的實務變化作為改版主軸,並更新了國考與各法研所的重要行政法考題,讓各位能持續跟上行政法的潮流。
    最後,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堅持到最後,「相信就看的到」。
    感謝讀享主編西西在本書的協助,以及肚肚和金寶的幫忙。

    磯貓人
    2024.2.25
    肚邊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解題步驟 7

    Chapter1總論
    Section1行政與行政法 1-3
    Topic1 行政種類與公私法屬性之區辨 1-3
    1.1.1 公私法事件性質區分【104高考—法制(三級)】 1-5
    1.1.2 法律之公私法性質區辨【94律師(節錄)】 1-8
    【101律師(節錄)】 1-11
    1.1.3 雙階理論【96司法官】 1-13
    【100高考—法制(三級)】 1-17
    Section2行政法之基本原則:依法行政 1-18
    Topic2 法律保留原則 1-18
    1.2.1 給付行政之法律保留【92政大】 1-19
    【10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23
    【91台大】 1-24
    1.2.2 干涉行政之法律保留【83司法官(節錄)】 1-25
    Topic3 法律保留原則之衍生概念㈠:授權明確性原則 1-27
    1.3.1 授權明確性原則【95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1-27
    【105高考—法制(三級)】 1-30
    1.3.2 授權明確性原則與大學自治【97律師(節錄)】 1-32
    Topic1 行政種類與公私法屬性之區辨 1-3
    Topic4 法律保留原則之衍生概念㈡:法明確性原則 1-36
    1.4 明確性原則【9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37
    Section3行政法之一般原則 1-43
    Topic5 平等原則 1-43
    1.5 平等原則與給付行政【100司法官】 1-43
    Topic6 信賴保護原則 1-48
    1.6.1 信賴保護原則之要件、法律效果【91律師】 1-48
    1.6.2 釋示變更之信賴保護【93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53
    1.6.3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99東吳】 1-57
    1.6.4 不真正溯及既往【102政大】 1-61
    1.6.5 不真正溯及既往與信賴保護之關係【107律師(節錄)】 1-66
    【105律師(節錄)】 1-72
    Topic7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1-75
    1.7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適用【改編自李建良,行政法上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月旦法學雜誌第82期】 1-75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1-76
    Topic8 誠信原則 1-78
    1.8 誠信原則之適用【95律師(節錄)】 1-78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1-80
    Topic9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1-81
    1.9 行政規則與行政自我拘束原則【87司法官】 1-81
    Section4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83
    Topic10 判斷餘地 1-83
    1.10.1 判斷餘地與判斷瑕疵【90司法官】 1-83
    1.10.2 判斷餘地之司法審查【98政大(節錄)】 1-87
    【99成大(節錄)】 1-91
    Topic11 行政裁量 1-92
    1.11.1 裁量瑕疵【98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1-92
    1.11.2 裁量收縮【86律師(節錄)】 1-95
    【9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97
    Topic12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裁量之區分 1-98
    1.12.1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裁量之比較【94司法官】 1-98
    1.12.2 獨立機關之判斷餘地【94司法官(節錄)】 1-101
    Section5特別權力關係之破除 1-104
    Topic13 特別權力關係之定義 1-104
    1.13 特別權力關係理論【95司特─執行員(四等)】 1-104
    Topic14 特別權力關係之破除 1-110
    1.14 學生與學校特別權力關係之破除【105司法官(節錄)】 1-110
    【107東吳】 1-114
    【109中正(節錄)】 1-114

    Chapter2行政行為論
    Section1行政處分 2-3
    Topic1 行政處分之定義與要件 2-4
    2.1.1 法效性:重複處置與第二次裁決【96司法官】 2-5
    2.1.2 法效性:檢舉函覆之性質【100輔大】 2-8
    2.1.3 外部性:多階段行政處分【89律師(節錄)】 2-13
    【95東吳(節錄)】 2-15
    【100律師(節錄)】 2-16
    【101台大】 2-17
    2.1.4 個別性:設置公物之性質
    【9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2-19
    Topic2 行政處分之附款 2-22
    2.2.1 附款之定義與救濟1【97政大】 2-22
    【94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2-27
    2.2.2 附款之定義與救濟2【100北大】 2-29
    【103律師(節錄)】 2-32
    2.2.3 附款之救濟與不當連結禁止【111司律(節錄)】 2-35
    2.2.4 切結書、承諾書之性質與法效【107台大】 2-42
    【107北大】 2-46
    Topic3 行政處分的效力與廢棄 2-48
    2.3.1 構成要件效力之要件與效力【106司法官(節錄)】 2-52
    2.3.2 構成要件效力之範圍【112司律(節錄)】 2-58
    2.3.3 撤銷於不同程序之區別【105司法官(節錄)】 2-63
    【105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2-67
    2.3.4 合法行政處分之廢止【96律師】 2-70
    【9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2-73
    2.3.5 行政處分撤銷之除斥期間、撤銷後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返還【109檢事官—
    偵查實務組(三等)】 2-75
    2.3.6 程序重開之要件與救濟【112司律(節錄)】 2-79
    Section2行政契約 2-86
    Topic4 行政契約之概念與要件 2-87
    2.4.1 行政契約與法律保留【101政大】 2-88
    2.4.2 行政契約之無效【97司特─書記官(三等)】 2-91
    2.4.3 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行政契約【改編自李建良,〈行政法上「負擔契約」與
    「處分契約」之研究〉,2012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江嘉琪,行政契約
    與履行行政契約之行政處分,中原財經法學第14期】 2-94
    2.4.4 行政契約依行政程序法第146條、第147條而終止之要件【104台大(節
    錄)】 2-98
    Topic5 行政契約之調整與終止 2-101
    2.5 情事變更原則於行政契約之適用【92律師】 2-101
    【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2-104
    Section3行政命令 2-105
    Topic6 授權命令之合法性 2-106
    2.6 再授權之禁止【100律師(節錄)】 2-106
    Topic7 新舊行政規則之適用 2-110
    2.7 行政規則修正之適用問題【109東吳(節錄)】 2-110
    Section4事實行為 2-113
    Topic8 行政指導 2-114
    2.8 行政指導應遵循之法律原則【89司法官㈡】 2-114
    【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2-117
    Section5行政計畫 2-118
    Topic9 行政計畫之性質與救濟 2-119
    2.9 行政計畫之法律性質【92司法官】 2-119

    Chapter3行政罰法
    Topic1 行政罰之定義 3-2
    3.1.1 具備「裁罰性」與否之區辨【100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3-3
    【104律師(節錄)】 3-7
    3.1.2 行政罰法第2條之「其他種類行政罰」規定之不當【96政大】 3-8
    3.1.3 「將不良廠商刊登於採購公報」決定之性質【改編自最高行政法院101
    年度6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3-13
    Topic2 行政罰法之定位與原則 3-19
    3.2.1 行政罰法第18條加計所得利益之性質【106司法官(節錄)】 3-20
    【102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3-23
    3.2.2 從新從輕、處罰法定主義【109台大】 3-26
    【109政大】 3-34
    3.2.3 行為數之認定【109東吳(節錄)】 3-35
    3.2.4 處罰法定主義與期待可能性【111司律(節錄)】 3-38
    Topic3 行政法處罰之對象 3-43
    3.3.1 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改編自97律師(節錄)】 3-43
    3.3.2 民法第224條之規定是否得類推適用於公法上違規行為故意、過失之認
    定?【101政大】 3-49
    3.3.3 罰鍰之目的與裁罰對象【98東吳】 3-52
    3.3.4 實際行為人之故意或過失,推定為該組織之故意過失【100東吳】 3-55

    Chapter4行政執行法
    Topic1 總則 4-3
    Topic2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 4-5
    4.2.1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改編自97律師(節錄)】 4-5
    4.2.2 罰鍰處分之義務人死亡後,得否對之強制執行?【100調查局─法律實務
    組(三等)】 4-8
    Topic3 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 4-10
    4.3.1 執行方法之實際運用【98司法官(節錄)】 4-10
    4.3.2 須有義務始得發動直接強制【97東吳(節錄)】 4-13
    Topic4 即時強制 4-16
    4.4.1 即時強制之要件與原則
    【9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4-17
    【99輔大】 4-20
    4.4.2 行政執行與即時強制之區分【94司法官】 4-21
    【100司特─法警(四等)】 4-25
    【101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4-26
    4.4.3 行政罰、行政執行與即時強制之區分
    【100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4-27
    Topic5 行政執行之救濟 4-32
    4.5 行政執行之救濟與暫時權利保護【109司律(節錄)】 4-32

    Chapter5行政程序法
    Topic1 正當法律程序與行政程序法 5-3
    5.1.1 公正作為義務:迴避【92司法官(節錄)】 5-4
    5.1.2 公平裁決義務:聽證權1-陳述意見【100司特─書記官(三等)】 5-7
    5.1.3 公平裁決義務:聽證權2-聽證【99北大】 5-10
    5.1.4 撤銷的除斥期間與消滅時效的起算時點【103司法官(節錄)】 5-14
    Topic2 不服行政程序行為之救濟 5-17
    5.2 程序權之保障【100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5-17

    Chapter6行政組織與公務員
    Topic1 行政機關 6-3
    6.1 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之區分【95司法官】 6-3
    【95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6-6
    Topic2 管轄權 6-7
    6.2.1 管轄恆定原則與權限移轉【92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6-7
    6.2.2 管轄之變更:行政委託與行政契約【91律師】 6-11
    6.2.3 管轄之變更:權限移轉之類型【99台大】 6-15
    6.2.4 行政委託與行政助手之區別【105律師(節錄)】 6-19
    6.2.5 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之相關程序與救濟【112台大】 6-21
    Topic3 地方自治 6-25
    6.3.1 地方自治規範之法律保留、事實行為之法律保留、授權明確性【108司律
    (節錄)】 6-25
    6.3.2 釋字第553號解釋【94律師(節錄)】 6-32
    6.3.3 地方自治團體不服上級機關所為訴願決定時的訴訟權能【103司法官(節
    錄)】 6-35
    Topic4 公務員 6-38
    6.4.1 公務員救濟管道之選擇【107高考─法制(三級)】 6-42
    6.4.2 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109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6-52
    6.4.3 公法上勤務關係【97司法官】 6-56

    Chapter7行政救濟法
    Section1總論 7-3
    Topic1 行政救濟之意義 7-3
    Topic2 行政救濟法之理論基礎 7-5
    Topic3 行政救濟之制度目的 7-6
    Section2訴願法 7-7
    Topic4 訴願之定義 7-7
    Topic5 訴願制度之特徵 7-8
    Topic6 訴願之要件 7-8
    7.6.1 訴願當事人能力【99政大】 7-10
    7.6.2 管轄變更與訴願【9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7-16
    7.6.3 獨立機關之訴願【98高考─法制(二級)】 7-20
    Topic7 訴願類型 7-25
    7.7 訴願類型之選擇【99司法官】 7-26
    Topic8 訴願之審理程序與決定 7-28
    7.8.1 訴願法第82條第2項之適用範圍及課與義務爭訟之訴訟標的【111東吳
    (A、F組)】 7-28
    7.8.2 訴願駁回與程序利益【102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7-32
    7.8.3 撤銷訴願【93司法官】 7-34
    Section3行政訴訟法 7-37
    Topic9 行政訴訟合法性要件體系圖 7-38
    Topic10 訴訟途徑之選擇(審判權) 7-39
    7.10.1 審判二元訴訟制度【98地特─法制(三等)】 7-39
    7.10.2 攻防方法涉及公法之審判權歸屬【107北大】 7-47
    【107北大】 7-50
    Topic11 訴訟類型之選擇 7-51
    7.11.1 選擇最有實效的訴訟救濟途徑【89司法官㈡】 7-51
    7.11.2 對行政計畫不服而提起之救濟【96律師】 7-55
    7.11.3 「補充性原則」於98年新法的修正【98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7-58
    7.11.4 課予義務訴訟標的之認定【99高考─法制(三級)】 7-61
    7.11.5 教師法解聘、停聘、不續聘之救濟【104台大】 7-66
    7.11.6 對契約不服應提起之訴訟類型
    【100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7-71
    7.11.7 依照契約類型提起相應訴訟【102政大】 7-74
    7.11.8 訴訟類型與續行確認訴訟【106律師(節錄)】 7-77
    【107司法官(節錄)】 7-80
    7.11.9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之要件【107司法官(節錄)】 7-83
    7.11.10 結果除去請求權、公權利理論【108司律(節錄)】 7-89
    7.11.11 結果除去請求權、回復原狀請求權之訴訟類型,以及與國家賠償之關
    係【109司律(節錄)】 7-96
    7.11.12 公布個資之救濟類型【112台大】 7-105
    7.11.13 須先經處分核定始確定給付金額之救濟【111高考─法制(三級)】
    7-111
    Topic12 當事人適格 7-116
    7.12.1 保護規範理論與當事人適格【99地特─法制(三等)(節錄)】 7-116
    【104東吳】 7-117
    7.12.2 訴之合併與公益訴訟【107律師(節錄)】 7-120
    7.12.3 機關訴訟【改編自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89號判決】 7-131
    Topic13 行政法院之裁判 7-137
    7.13.1 訴之利益與訴訟種類【100高考─法制(三級)(節錄)】 7-137
    7.13.2 可否不待提起訴願,便逕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95司法官】 7-139
    【106律師(節錄)】 7-143
    7.13.3 撤銷訴訟既判力之範圍【109東吳(節錄)】 7-146
    Topic14 暫時權利保護 7-150
    7.14 暫時權利保護之類型【111司律】 7-150

    Chapter8國家責任法
    Section1國家責任之體系 8-2
    Topic1 國家責任之體系圖 8-2
    Section2國家賠償法 8-3
    Topic2 國家賠償基礎理論之演進 8-3
    Topic3 我國國家賠償法所採取之基礎理論 8-5
    Topic4 行政訴訟與國家賠償之關係 8-6
    8.4.1 第一次權利救濟優先原則【104台大(節錄)】 8-6
    8.4.2 行政爭訟與國家賠償訴訟二元制衍生之問題【96司法官】 8-9
    8.4.3 國賠「損害」成立時點、訴訟類型【107台大】 8-12
    Topic5 公務員之責任 8-18
    8.5.1 公營造物與機關協助之國賠責任【107政大】 8-19
    8.5.2 私人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國賠責任【107政大】 8-22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8-24
    【101司法官(節錄)】 8-25
    Topic6 公有公共設施之責任 8-26
    8.6.1 國家賠償法第3條之成立要件【104台大(節錄)】 8-28
    8.6.2 公有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欠缺之判斷標準【105律師(節錄)】 8-30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節錄)】 8-33
    【98身特─法制(三等)】 8-33

    索引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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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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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易於腐敗之商品、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客製化商品、報紙、期刊、雜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於收受商品後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2. 影音商品、電腦軟體或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一經拆封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3.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一經您事先同意後始提供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您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4. 組合商品於辦理退貨時,應將組合銷售商品一同退貨,若有遺失、毀損或缺件,PChome將可能要求您依照損毀程度負擔回復原狀必要之費用。
  • 若您需辦理退貨,請利用顧客中心「查訂單」或「退訂/退款查詢」的「退訂/退貨」功能填寫申請,我們將於接獲申請之次日起1個工作天內檢視您的退貨要求,檢視完畢後將以E-mail回覆通知您,並將委託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在5個工作天內透過電話與您連絡前往取回退貨商品。請您保持電話暢通,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退貨商品仍由特約廠商進行驗收),宅配公司取件後會提供簽收單據給您,請注意留存。
  • 退回商品時,請以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原封包裝後交付給前來取件的宅配公司;如果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紙箱或包裝袋)已經遺失,請您在商品原廠外盒之外,再以其他適當的包裝盒進行包裝,切勿任由宅配單直接粘貼在商品原廠外盒上或書寫文字。
  • 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因契約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您同意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以利本公司為您辦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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