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電延保服務申辦確認書

*您了解並同意於您向本電商結帳購買本電商所提供之筆電延保服務時,即代表您已接受下列服務條款。

*您了解並同意於您向本電商購買之筆電延保服務後,指定由第三人使用您所購買之筆電延保服務者,即代表您保證您已取得該使用人之合法授權,得代表使用人接受下列服務條款。

筆電延保服務條款

一.定義

1.購買人

係指親自向電商選購並結帳購買筆電延保服務之人(下稱購買人或您)。

2.使用人

係指購買人本人或由購買人本人於電商指定之網頁登錄指定使用筆電延保服務之人(下稱使用人)。

3.電商或電商平台

係指就其於所營運之線上平台出售之筆記型電腦(下稱筆電)提供延長保固服務(下稱筆電延保服務或本服務)予您之廠商。

4.亞勝

係指電商及/或其配合廠商指定之服務廠商。亞勝將按照電商及/或其配合廠商委託,依照電商與您約定之筆電延保服務約定而向您提供筆電延保服務。

5.登錄裝置

係指由電商出售之專供台、澎、 金、馬地區銷售之公司貨且為電商同意提供延長保固服務之品牌與型號之筆電,並由您指定搭配本服務而登錄之裝置。平行輸入之筆電, 不得作為本服務之登錄裝置。登錄裝置一經指定,不得更改,但為電商及亞勝同意者,不再此限。

6.原廠

係指生產製造登錄裝置之製造商。

7.原廠保固期間

係指原廠就登錄裝置提供之有效保固期間(包括但不限於原廠提供之標準保固年限及原廠同意額外提供之保固年限)。

8.筆電延保服務期間

本服務有一年期與兩年期之方案。實際服務期間,將以您向電商購買之筆電延保服務方案為準。本服務之服務期間自原廠提供之有效保固服務期間到期日之翌日開始起算。

9.有效報修案件

係指您(使用人)或受您(使用人)委託之代理人於線上報修平台報修後,經亞勝判定為屬於本服務範圍內之有效報修,且該報修案件未於結案前因任何原因撤回或撤銷者。

10.本申辦確認書所提及之一切金額,均為內含加值型營業稅之含稅金額。

二.本服務之範圍

1.登錄裝置維修

於筆電延保期間及到期日起15天內,以原廠就登錄裝置所提供之保固服務範圍為限(不含意外、人為損壞、原廠保固責任所約定之除外事項及本服務條款第五條所約定之除外事項),針對您(使用人)正常使用登錄裝置所發生之故障或損壞,您(使用人)可隨時透過電商指定之線上報修平台,請求維修服務。

您(使用人)於線上報修平台提出維修申請時,視為您(使用人)已同意接受亞勝就您(使用人)報修案件所為之判定,並已接受線上報修平台之使用條款、隱私權政策及維修服務條款等相關約定。

2.延保期間內,有效報修案件1年2次免運收送

筆電延保服務期間內,就登錄裝置於延保服務範圍內之有效報修案件,您(使用人)將享有1年2次之免運之到府收送服務。自第3次起,您(使用人)需付費使用指定地點收送登錄筆電之服務。

3.技術支援服務

自申辦本服務之日起至延保服務期間屆滿為止,自週一至週日,早上09:00至晚上21:00,您(使用人)可以透過線上文字客服,詢問任何與登錄裝置連網、操作、設定等相關問題(詳細服務範圍,請見技術支援服務條款)。

於您(使用人)使用線上文字客服技術支援服務時,您(使用人)需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進行驗資,且一經使用線上文字客服技術支援服務即視為您(使用人)已接受技術支援服務條款等約定。

三.本服務之服務費

1.本服務之服務費,依您與電商間約定為準。

2.您了解並同意於您申辦本服務後,不得提前終止服務,且不得要求退款。但若您係搭配符合資格之登錄裝置產品一同購買本服務者,於電商依法提供之鑑賞期或自行提供之猶豫期內,不論本服務是否已經啟用或未啟用,均可於取得電商同意後,依照電商之退款作業,辦理解約、退款;於猶豫期/鑑賞期屆滿後,無論您(使用人)是否啟用服務,將無法退款。

四.登錄裝置延保期間內維修之特別約定事項

1.您(使用人)於報修登錄裝置時,應自行備份登錄裝置內之所有資料,若因維修相關作業而發生登錄裝置內資料毀損或滅失者,您(使用人)同意電商、亞勝及亞勝之配合廠商無庸負責。

2.若登錄裝置為Apple裝置,您(使用人)需將Find my Mac關閉。若您(使用人)未關閉該項功能,視為您(使用人)撤回該次報修,且亞勝有權拒絕提供維修服務。

3.若登錄裝置自購買日起曾經送修,以致於登錄裝置序號發生變更時,於您(使用人)辦理延保報修之前,您(使用人)必須透過報修平台提供原廠或原廠授權廠商出具之維修證明文件(如:維修工單)證明您(使用人)登錄裝置序號變更。待亞勝確認您(使用人)提供之序號變更資料無誤後,始會為您(使用人)提供延保維修服務。

4.若原廠或原廠授權廠商根據原廠維修政策規範而拒絕對登錄裝置提供維修服務者(包括但不限於您(使用人)無法提出有效之登錄裝置購買憑證或您(使用人)所提出之購買憑證為原廠拒絕接 受...等等),您同意終止您與電商間就本服務所締結之合約,並同意電商、電商之配合廠商及亞勝無庸再對您(使用人)履行任何筆電延保服務,且您亦同意放棄電商、電商之配合廠商或亞勝主張任何費用或損害賠償之權。於本服務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時,電商將按照其退款作業流程,無息退還本服務之全額服務費予您。

5.您(使用人)將報修筆電送交亞勝配合之物流廠商之前,請您(使用人)自行將報修筆電妥善包裝。若因您(使用人)未妥善包裝報修筆電,造成筆電於運送途中發生毀損者,亞勝及亞勝配合之物流廠商無庸負擔賠償責任。

6.於延保期間內,登錄裝置發生本服務所提供延保維修範圍內之故障或損壞時,每次有效報修案件所產生之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一年兩次指定地點報修筆電免運收送服務以外之指定地點收送報修筆電而產生之運費、檢測費、零件材料費、維修工資、倉儲管理費...等等)若低於下表所示之免付費額度者,您(使用人)無需額外支付任何費用;若該次服務費用超過下表所示免付費額度者,您(使用人)同意自行負擔該超額之部份,並同意亞勝於確認收到您(使用人)所支付之款項後,始提供維修服務。

筆電類型Windows系列筆電/Apple Mac系列筆電,單次報修免付費額度$6,000

7.於延保期間內,累計延保維修服務之免付費額度上限為您(使用人)申辦本服務時之登錄裝置零售價額(以發票所載金額為準)。若您(使用人)的累計免付費額度已達登錄裝置零售價額時,就您(使用人)最後一次報修所產生之服務費在扣除所剩餘之免付費額度後,您(使用人)須自行負擔超額部份之服務費,您(使用人)同意自行負擔超額之部份,並同意亞勝於確認收到您(使用人)所支付之款項後,始提供維修服務。

8.累計延保維修服務之免付費額度,包括各次有效報修已實際發生之服務費且為單次免付費額度所含括之部份以外,凡因不可歸責於電商、電商之配合廠商及亞勝之事由而發生額外服務項目所產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消費者撤回報修所產生之檢測費、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 由所產生之額外收送運費....等)均應累計至該額度內。

9.於延保期間之最後一年度,若您(使用人)已將累計免付費額度使用完磬,您同意於亞勝完成您 (使用人)最後一報修請求後,本服務即終止。

10.若當次報修所產生之服務費用於陸仟元以內,且累計金額未超過登錄裝置之零售價格者,您(使用人)同意授權亞勝直接進行維修,無庸等待您(使用人)確認該次維修之報價。

11.於完修後,為維修而使用於登錄裝置之零件,自完修日起,亞勝提供60天之保固責任。於正常使用狀況下,若因替換零件所產生故障或損壞產生之返修,由亞勝負責,您(使用人)無需負擔任何費用。

12.若當次報修所產生之服務費用超過陸仟元及/或累計金額超過登錄裝置之零售價格者,您(使用人)了解並同意亞勝將於確認收到您(使用人)支付之費用後,始進行維修。若亞勝自您(使用人)報修日起60天內未確認收到您(使用人)所支付之費用者,將視為您(使用人)撤回當次報修。

13.您(使用人)了解並同意,若您(使用人)主動撤回報修或您(使用人)的報修因前項規定而被視為撤回報修者,就已經產生之服務費用,將自您(使用人)當年度之免付費服務額度中扣除。

14.若報修撤回或登錄裝置完修後,您(使用人)應配合登錄裝置送還之收件。若因不可歸責於電商、亞勝或亞勝配合廠商之事由,導致登錄裝置無法成功送還予您(使用人)而留置於亞勝或亞勝配合廠商之處所者超過60天(自報修日起算),您(使用人)同意拋棄對該登錄裝置享有之所有權,並同意由亞勝自行處分。

15.因不可歸責於亞勝或亞勝配合廠商所產生額外運送作業,您(使用人)同意負擔運送費用(運費依報修平台報價為準)。

16.到府收送免運服務,限於延保服務期間內之有效維修案件,且以台灣本島為限。

五.登錄裝置延保服務之維修除外事項

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電商及亞勝得拒絕提供本服務,或要求您(使用人)支付相關零件和工本費以及運費:

1.於電商或亞勝資料庫中,查無您(使用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或登錄裝置之資料。

2.您(使用人)報修之筆電並非電商所售出,或是二手取得,或是從其他渠道非法購買,或是平行輸入之筆電,或原廠認定您(使用人)就報修筆電 所提供之原始購買憑證不符原廠規定。

3.報修筆電之整機產品或各零件已超過本服務所提供之延長保固期間。

4.因未遵守原廠提供之產品使用手冊中的說明或包裝、儲存、使用不當而造成的任何故障或損壞。

5.由第三方、服務中心或未經原廠授權的人員進行安裝、拆解、維修、修改或移除(破損標記、保固貼紙、損壞或丟失符合規定標籤)所造成的任何故障或損壞。

6.因使用未經原廠授權的零件而導致的任何故障或損壞。

7.黏貼在整機或各零件上的序列號損壞、有缺陷或與原廠的內部記錄不符以致無法判定。

8.任何因意外或人為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故意損壞、使用非正版授權軟體、電腦病毒、移動、壓縮、劃痕(刮痕)、撞擊、碰撞、高溫、高濕度、進水、使用不適用的電壓、非原廠電池和變壓器、污漬、腐蝕等)而引致的任何故障或損壞。

9.因使用非正版授權軟體或未為按正常使用方式變更軟體設定而引致的任何故障或損壞。

10.液晶螢幕表面有劃痕(刮痕)、液體滲入、裂紋、亮點、暗點等。

11.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如地震、火災、暴動、戰爭等)造成的破壞或損害。

12.登錄裝置電池或其他免費配件或綁定被視爲消耗品,不包括在延長保固範圍內。

13.本服務不提供台灣本島以外之區域及國際、全球範圍之延長保固。

六.以支付P幣取代維修

1.登錄裝置因原廠缺料、零件停止生產、維修費用超過登錄裝置購買時之零售價格或其他經亞勝判定欠缺維修之經濟價值時以致無法維修時,您(使用人)同意亞勝得以P幣支付方式取代提供維修服務,該P幣價值計算,以下列高者為優:(1)支付陸仟P幣;(2)登錄裝置之殘值—自登錄裝置購買日起第二年至第三年內,按登錄裝置之零售價格35%計算;自登錄裝置購買日起第三年至第四年內,按登錄裝置之零售價格20%;自登錄裝置購買日起第四年至第五年內,按登錄裝置之零售價格10%;自登錄裝置購買日起第五年以上,按登錄裝置之零售價格3%。

2.於採用P幣支付方式取代維修時,您(使用人)須至申辦本服務之電商領取。於您(使用人)至電商領取款項時,須配合電商之付款作業流程,出示必要之身分證明文件及配合簽署領款證明(若必要時)。

3.若係採用P幣支付方式取代維修時,您(使用人)同意將登錄筆電之所有權移轉予亞勝,並於您(使用人)收到P幣同時,您(使用人)同意本服務即告結束,不再對電商、電商之配合廠商或亞勝主張返還任何費用、要求任何補貼或主張其他權利。

七.個人資料相關規範

您(使用人)同意並了解,電商、電商的配合廠商及亞勝蒐集您(使用人)個人資料之目的係為了按照本服務內容向您(使用人)提供相關服務,電商、電商的配合廠商及亞勝將於此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您(使用人)的個人資料,且於您(使用人)使用本服務期間,您(使用人)同意並了解電商、電商的配合廠商及亞勝得於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的前提下,自行或委外處理於提供本服務期間而可能接觸到您(使用人)儲放於登錄本專案服務之行動裝置內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你的通訊錄、簡訊、照片、影音資訊、電子郵件,或其他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之個人資料)。您(使用人)亦同意電商、電商的配合廠商及亞勝符合個人資訊保護法及接收國當地相應法令之前提下,自行或委外於本國或海外(除中國以外之境外)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您(使用人)所提供之個人資訊。您(使用人)可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向電商行使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您(使用人)的個人資料。行使前揭權利時須由您(使用人)本人向電商、電商的配合廠商及亞勝客服窗口或門市檢具身份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並填具作業申請表。相關申請資料提供之方式、處理期限、查詢費用等事項,均依法令及服務契約相關規定辦理。電商、電商的配合廠商及亞勝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核決是否接受您(使用人)的申請。您(使用人)可以選擇是否提供您(使用人)的個人資料。若您(使用人)選擇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時,基於業務執行之流程或規範,電商、電商的配合廠商及亞勝可能無法核准申辦或提供完整服務。

您亦了解並同意,您於電商指定之網頁登錄指定使用筆電延保服務之人並提供使用人之個人資料時,您應保證您已取得使用人之授權,將其個人資料提供予電商電商、電商的配合廠商及亞勝按上述約定範圍及方式內使用。

八.爭議處理與管轄

因本服務所產生之一切爭議,您(使用人)同意先與電商進行友好協商,解決爭議。若爭議無法透過協商解決者而須進行訴訟時,您(使用人)與電商均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其他

1.電商保留對本服務相關條款之解釋及修改權。

2.您(使用人)了解並同意您(使用人)就本服務所提出之請求,電商已授權亞勝得於您(使用人)與電 商間約定之範圍內,全權代表電商進行判定提供服務之方式。

3.若本服務之條款有任何修改,電商將不另行通知,逕於電商之官方網站或指定之平台公告,且該修正條款將自公告日或指定生效日起生效。您(使用人)了解並同意,於條款修正後,若您(使用人)持續使用本服務者,將視為您(使用人)已同意並接受修正後之條款。